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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治療師

🔵職稱:職能治療師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1
🔵備取:0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612~1131231
🔵資格條件:
契約職能治療師 1名
上網期間:113年6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一)具有職能治療師證照或檢附考選部成績通知書證明。 (考核期三個月,薪資以原薪9折計算)
(二)可獨立作業、有耐心、愛心、有工作熱忱,有經驗者優先錄取。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個案病歷、病房會議
(二)OT團體活動、年度大型活動
(三)職場工作訓練
(四)社區復健中心、康復之家、日照中心
(五)其他行政業務及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薪資福利:
1.契約職能治療師每月薪資47﹐800元(未含獎勵金及不適用於考核期)。
2.視績效及個人考績發給:月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國民旅遊補助。
3.備宿舍;每月需付住宿費及水電費。
🔵聯絡E-Mail:otwei@mail.vhyl.gov.tw
🔵聯絡方式:
電話號碼:03-8883141分機3704
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人:黃志偉 職能治療師

應徵及注意事項:
(一)應檢附資料:
1.個人履歷、
2.自傳、
3.職能治療師考試及格證書與職能治療師證書(可持考選部成績通知書證明)、
4.畢業證書、
5.退伍令等相關文件,
報名資料一律以A4格式電子檔。
請將上述資料mail至jeff73730@gmail.com,
收件截止日:113年12月31日下午5:00。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再依實際業務需要擇優通知參加筆試與面試時間;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飛行員

🔵職稱:約聘飛行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7
🔵備取:4
🔵工作地點:,99-跨縣市
🟠有效期間:1130531~113090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航空學校或國軍航空訓練單位完成飛行訓練1年以上畢(結)業並有相關證明文件者。
2.直升機組:曾任直升機飛行總時間1200小時以上者。
3.符合「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乙類體位。
4.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擔任飛行員,執行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運輸等飛行任務與臨時交辦事頂。
🔵工作地址:本總隊各勤務隊-全臺各機場(臺北、臺中、高雄、花蓮及臺東豐年)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用通訊報名,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總隊網站(https://www.nasc.gov.tw/) 人事徵才專區下載。其中「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於113年9 月1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mia37222829 @nasc.gov.tw;應檢具紙本資料於113年9月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人事室收(地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0樓),信封請註明「應徵直升機組約聘飛行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辦理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應檢具紙本資料: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簽名,並書明白天聯絡電話)。
(2)國內外航空學校或國軍航空訓練單位完成飛行訓練1年以上畢(結)業相關證明影本、 退伍證明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飛行時間記錄(直升機時間1200小時以上)證明文件影本。
3.本總隊依檢具紙本資料辦理初評,資料不全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初評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本總隊英語聽、寫及飛行學科(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飛航管制程序、航空氣象、陸空通信、基本航行學、載重平衡、儀器飛航等飛行學科)測驗與面試。
5.錄取人員本總隊得視業務需要,依錄取人員成績名次,實施分批晉用。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得擇優遴選候補人員4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錄取人員接獲本總隊通知後,應於45天內繳交交通部民航局航醫中心航空體檢乙類體位合格檢查報告,錄取資格始完備,並於本總隊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
7.聯絡人:航勤組徐先生,電話:(02)89111100分機610。
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74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照顧管理專員(聘用人員)

🔵職稱: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照顧管理專員(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45
🔵備取:10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606~1130905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專科、大學、碩士。

2.科系要求:詳如僱用條件。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驗:
(1) 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 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 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語言能力要求(加分項,可擇一):台語(精通)、客語(良好)。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相關統計。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一)長照需要評估:
1.進行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
2.安排及辦理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含複評、評估結果說明)。
3.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二)長照服務連結
1.連結A 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 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辦理長照個案系統、電話與實地查核,確保服務品 質。
2.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擔任A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
4.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四) 其他事項
1.協助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
2.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8 時至 17 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三、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四、核薪方式:月薪以薪點起聘/月薪資42,120元
五、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工作地址:一、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分站 二、依業務需求需接受及配合本局工作地點調動以及工作安排
🔵聯絡E-Mail:fa100822@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方式:採紙本送件報名,送件方式說明如下:
(一) 請於公告時間內將應徵資料,以掛號(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信封上並註明「應徵照顧管理專員」,如應徵資料錯誤或不齊全者,恕不補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 本職缺缺額人數預計每兩週更新一次,直至補足人數後下架公告,如有應徵意願者,請依上開所示完成應徵程序;本職缺預計每週1次辦理面試,所採計之收件日期為前一週的星期五為主。
二、應備資料;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
(一)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應徵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格式請由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652112/post下載)含個人自傳(需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1份,末頁請親筆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需正反面影印)A4紙本1份。
(三) 機車或汽車駕照(擇一)影本1份,若兩者皆有皆可一起附上。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需符合應徵資格)1份。
(五) 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1份。
(六) 照護及照顧相關工作證明(離職及在職證明皆可,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需敘明,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1份。
(七) 曾任職之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之服務證明書1份,無則免。
(八) 需具備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https://ltc-learning.org/mooc/index.php) Level-1,共計18小時學習課程並檢附學習證明。
(九) 應徵人員簡歷清冊(格式請由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652112/post下載),請於收件日期前一週的星期五前,將簡歷清冊excel檔Email至hbtcm01164@taichung.gov.tw(電子郵件主旨:『應徵照顧管理專員-姓名』)。
(十) 其他:若已受過照顧管理專員資格訓練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甄選方式:
(一) 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通知面試(有政府公家機關工作經驗及長照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提供正確聯絡方式。
(二) 面試完畢後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定期發佈面試結果,如有錄取,另以電話通知。
(三) 本職缺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四) 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於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 如證件及應備資料檢附資料不齊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將取消甄選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 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應徵證件資料。
(三) 本局保有依現況調整錄取人員工作地點或業務內容之權利。
(四) 若有未盡事宜,本局對甄選內容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五、聯絡人:王小姐,04-25152888分機5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床心理師

🔵職稱:臨床心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3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531~1130731
🔵資格條件:
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以上心理系或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臨床心理師證照者。
🔵工作項目:
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及配合臨床心理科及醫院各項發展中業務,另對神經生理回饋或災難心理興趣濃厚者尤佳。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聯絡E-Mail:jsu@typc.mohw.gov.tw
🔵聯絡方式:
1.資格條件: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以上心理系或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臨床心理師證照者。
2.工作內容: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及配合臨床心理科及醫院各項發展中業務,另對神經生理回饋或災難心理興趣濃厚者尤佳。
3..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影本、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於113.7.31前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人事室陳小姐(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合則另擇優安排面談。
4.僱用薪資:月薪43,307元((獎勵金另計)。
5.應徵人員請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下載「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填寫後郵寄或電子郵件送達本院。
6.甄選結果,請各應試人員屆時逕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查詢,錄取人員並另行電話通知。
7.應試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8.聯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陳小姐
本院福利制度:
(1)年終考核獎金 (2)國內旅遊補助 (3)社團活動 (4)績效獎金 (5)節日禮品
(6)完整的教育訓練 (7)順暢的升遷管道 (8).哺乳室
(9)勞基法相關福利。如:家庭照顧假/女性同仁生理假
(10)每年健康檢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教師

🔵職稱:教師
🔵徵才機關:國立宜蘭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6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獲國內外大學食品工程、化學工程、環境工程、生化工程或食品加工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具食品相關領域研究經驗者。
(二)具英語授課能力。
(三)具業界實務經驗、執行產學合作或研究計畫等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教學:教授食品工程、食品單元操作等相關課程,並配合食品加工及本系其他相關課程。
(二)研究與服務。
(三)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並應協助學院特色人才培育相關教研工作。
(四)其他本校行政業務協助之安排,如大學社會責任或永續發展。
🔵工作地址: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應徵資料:
(一)必繳資料
1. 簡歷(含個人履歷、著作目錄、研究方向、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
2. 學歷證件影本。
3. 重要著作影本(抽印本)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4. 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5. 推薦函二封。
(二)選繳資料(無則免附)
1. 教師證書影本。
2. 現職聘書影本。
3. 曾執行過計畫(例:國科會等)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
4. 其他有利評審文件。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食品科學系 林忠毅先生收(聯絡電話:03-9317752);「國立宜蘭大學食品系應聘個人資料簡表」(下載網址:https://niufood.niu.edu.tw/p/412-1038-2598.php?Lang=zh-tw )電子檔請E-Mail至cilin@niu.edu.tw。
三、擬起聘日期:114年2月1日起聘。
四、備註:
(一)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先送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書面資料不退還),經錄取者專函通知。
(三)新進教師獎勵措施:新進教師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3小時,到校三年內獲政府機構研究型計畫補助者,每案最高額外補助50%經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53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含工友、技工)。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面試時繳交)
(四)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工作項目:
駕駛,負責本所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16日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所收發室(以掛號郵戳或本所收文章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文件、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
(三)工作地點: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選用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二)有意願者請逕至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甄選簡章、履歷表及相關文件。
(三)本所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7)6154059分機301、(07)6151102;傳真:(07)615584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