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第 331 頁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職稱: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車輛工程系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613~1130831
🔵資格條件:
車輛工程系徵聘編制內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級(含)以上編制內專任專業技術人員。
二、名額:1 名,視需要擇優備取數名。
三、起聘時間:114 年 2 月 1 日。
四、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機械、電機、電子、控制、資訊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二)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二)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十二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二)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九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工作項目:
車輛工程系專任專業技術人員
🔵工作地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58 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五、應徵者需檢具資料:
1.履歷表(PDF 檔)。
2.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資歷證明文件(PDF 檔)。
3.特殊造詣、成就證明或獲有國際級大獎之證明文件(PDF 檔)。
4.學經歷證書影本(含大學階段及以上學位證書及成績單)(PDF 檔)。
5.可開授課程科目及課程大綱(PDF 檔)。
6.教學及未來研究規劃(PDF 檔)。
7.推薦函兩封(指導教授推薦函尤佳)。
8.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擬新聘專任(案)專業技術人員申請表(WORD 檔)(附件 1)。
9.應徵編制內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資料表(EXCEL 檔)(附件 2)。
10.教育人員擬任具結書(PDF 檔)(附件 3)。
※各項表格與文件(1~10)請分項依序備妥,請單面列印勿裝訂成冊,如需簽名處請親簽。
※國外之學歷證明需先經駐外單位驗證;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須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之相關規定辦理。
六、意者請於 113 年 8 月 31 日前(郵戳或 e-mail 寄件日期為憑)將需檢具資料電子檔 e-mail至 xyoffice01@nkust.edu.tw 信箱或以紙本寄至「82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58 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車輛工程系教師」,所有資料請以影本交寄,未獲錄取者亦不退件。

附註:
1.(附件 1)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擬新聘專任(案)專業技術人員申請表
2.(附件 2)應徵編制內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資料表
3.(附件 3)教育人員擬任具結書
4.(附件 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作業要點
5.(附件 5)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智慧機電學院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作業準則

聘用單位聯絡人:翁小姐 電話:07-3814526 轉 1675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總務處事務組 _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稱:總務處事務組 _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13~1130715
🔵資格條件:
(一)性別、年齡不拘。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四)主動積極,良好之溝通協調能力,具服務熱忱,團隊合作精神,配合度高,有強烈學習意願能配合交辦專案、業務輪調及配合業務加班。
🔵工作項目:
1.辦理採購文書業務,協助製作招標文件、採購流程公文製作等相關作業。
2.彙整深耕計畫設備採購明細。
3.彙整國科會計畫採購明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至17:30,週休二日,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 點辦理。

待遇: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辦理,以學士級第一年敘薪,每月薪資新臺幣35,2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可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標準依上述規定辦理。請參考:人事室/法令規章/國立臺北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

聘用期間:本職缺係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聘期自113年9月4日(三)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續聘與否視留職停薪期間工作表現及教育部計畫補助經費而定。試用期3個月,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應備文件及應徵方式:
(一)申請及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星期一)。
(二)應備文件:
1.檢具個人履歷表電子檔、並附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及相關參考文件,如經歷證明、語言檢定能力證明或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三)為響應節能減紙,本案限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電子檔至runa2110@mail.ntpu.edu.tw,逾時寄達者概不受理。(聯絡人及電話: 余小姐/電話:02-86741111#66266)。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職務代理人員」(電子檔案以電子郵件一次寄送,並以「姓名」為檔名)。
(四)本校為人才招募之目的蒐集之個人資訊,自蒐集日起保存1年,逾上述保存期限期後,由本校逕行銷毀,恕不退還;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其他: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列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次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
(三)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車輛工程系
🔵職系:
🔵正取:3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613~1130831
🔵資格條件:
車輛工程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名額:2-3 名,視需要擇優備取數名。
三、起聘時間:114 年 2 月 1 日。
四、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機械、電機、電子、控制、資訊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工作項目:
車輛工程系專任教師
🔵工作地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58 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五、應徵者需檢具資料:
1.履歷表(PDF 檔)。
2.一年以上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或產學合作證明(PDF 檔)(需述明負責及貢獻部份)惟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104 年 1 月 16 日公布施行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智慧機電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WORD 檔)(附件 1)。
請詳列 5 年內著作目錄(每篇均需附論文首頁及 WOS 資料庫為主 IF 值查詢頁面之證明文件)、發明專利、研究計畫等,並須符合本院新聘各職級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之點數標準。學術著作自112 年8 月1 日以後投稿之MDPI、Frontiers Media及 Hindawi Publishing Corporation 等出版社之期刊不予計算。
4.學經歷證書影本(含大學階段及以上學位證書及成績單)(PDF 檔)。
5.可開授課程科目及課程大綱(PDF 檔)。
6.教學及未來研究規劃(PDF 檔)。
7.推薦函兩封(指導教授推薦函尤佳)。
8.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擬新聘專任(專案)教師申請表(WORD 檔)(附件 2)。
9.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EXCEL 檔)(附件 3)。
10.教育人員擬任具結書(PDF 檔)(附件 4)。
※各項表格與文件(1~10)請分項依序備妥,請單面列印勿裝訂成冊,如需簽名處請親簽。
※國外之學歷證明需先經駐外單位驗證;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須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之相關規定辦理。
六、意者請於 113 年 8 月 31 日前(郵戳或 e-mail 寄件日期為憑)將需檢具資料電子檔 e-mail至 xyoffice01@nkust.edu.tw 信箱或以紙本寄至「82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58 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車輛工程系教師」,所有資料請以影
本交寄,未獲錄取者亦不退件。

附註:
1.(附件 1)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智慧機電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
2.(附件 2)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擬新聘專任(專案)教師申請表
3.(附件 3)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
4.(附件 4)教育人員擬任具結書
5.(附件 5)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智慧機電學院新聘各職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
6.本次新聘專任教師 5 年內發表或已被接受之學術著作,須符合最低點數要求。具顯著卓越之學術或專業表現、或具深厚發展潛力之優秀學者,經系所教評會議審查通過,且經校級徵聘審議小組審查通過者,其著作點數要求不受限制。
7.最高學歷為國外學歷者,如有著作點數不符合學院規範之情形,仍歡迎投件應徵。
8.如現職為學校教師者,請附教師證書及聘書影本。

聘用單位聯絡人:翁小姐 電話:07-3814526 轉 1675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麻醉科主治醫師

🔵職稱:約用麻醉科主治醫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613~1130715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醫師證書及麻醉科專科醫師證書。
3.具公私立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麻醉科相關業務。2.配合支援事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42055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E-Mail:f004594@fy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粘貼本人最近照片1張,內容含:學、經歷及自傳等)
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麻醉科專科醫師。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臨床工作證明(含服務單位及起訖時間)。
6.五年內研究發表之論文、著作及訓練證明文件。
二、於113年07月15日前逕寄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人事室張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聯絡電話:豐原醫院人事室張先生 04-25271180分機23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13~1130731
🔵資格條件:
學歷:大學主修車輛、電機、電子、機械、機電、能源或相關科系,需有國內外相關理工科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車用能源與動力、熱流分析專長。
▓車輛系統設計(零組件設計、結構分析、車輛動態分析、整車系統設計及整合)。
以上任一領域皆須具備中英語授課能力,具跨領域者為佳。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於本校人事室網站)
5.申請資料清單
6.碩、博士成績單。
7.履歷表(含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經驗之工作證明)
8.近五年著作目錄 (請依期刊論文、會議論文、專書報告、發明專利次序排列) (請務必加註SCI、EI、Impact Factor及Ranking).
9.本校機電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
10.代表著作 (已發表之SCI期刊論文三篇)
11.推薦函2-3封。
12.教學計畫書與可授課之課程大綱(申請人若有教學經驗者可加附教學意見調查結果)
13.研究興趣與研究計畫書
14.其他有助於申請之資料(如:得獎與專利)
15.未具有教師證書者請提供博士論文
16.1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17.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收件截止日:113.7.31

聯絡人:張佳瑋小姐
聯絡電話:02-2771-2171 #3603
聯絡電子信箱:wendy0103@mail.ntut.edu.tw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6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負責遞送公文、卷證,環境清潔等一般事務性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加班費則核實計算發給。
二、報名日期: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本(113)年7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署(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外信封請註明「甄選工友」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
三、檢附資料;
1.填寫報名履歷表乙份,並貼妥2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乙份;若任職未達三年,請提供近年所有考核通知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5.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
6.現職移撥同意書乙份(非必備,如經機關事先同意並隨同報名文件郵寄者尤佳)。
四、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逾期(以郵戳或本署收文章日期為憑)、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備取者備取期間為6個月。
🔵工作地址: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聯絡E-Mail:huang419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本署總務科黃先生,聯絡電話08-7535211分機535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