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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助理(短期職務代理人)

🔵職稱:專任助理(短期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24
🔵資格條件:
1.大學或碩士以上之學歷且有服務之熱誠。
2.須熟悉WORD、EXCEL作業系統及一般文書處理。
3.具有辦理會議與研習、處理公文及核銷之相關經驗者尤佳。

待遇:
1.比照教育部國教署標準薪資敘薪,大學級第一年35,120元,碩士級第一年40,165元,且提供勞健保、勞退金和年終獎金(按照就職比例計算)。
2.聘用期限:此職缺為短期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限自起聘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工作項目:
辦理國教署原特組特殊教育科規劃及推動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以及其他交辦事宜。
🔵工作地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聯絡E-Mail:m6qu6@ntnu.edu.tw
🔵聯絡方式:
1.申請資料恕不退還,初審合格後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訂)。請於113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5點以前,將個人自傳、履歷表、學經歷證明文件和著作目錄等,email寄給范助理(m6qu6@ntnu.edu.tw),主旨請說明:應徵臺師大特教中心專任助理-姓名。
2.聯絡人:(02)7749-5098,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范助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人員

🔵職稱:約聘人員
🔵徵才機關:中央研究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19
🔵資格條件:
(一) 具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或教保員資格者。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複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熟悉Windows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網路運用處理能力。
(四) 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 幼兒園教學。
(二)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巷75號1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繳交文件:請將下列影印本依順序裝訂成冊。
(一) 徵才報名表(如附件一)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學經歷證件影本(畢業證書、學歷證明)
(三) 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 基本救命術8小時研習相關證明文件
(五) 自傳
(六) 進修研習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七) 專長或特殊表現等相關資料

甄選項目:
(一) 初審:進行書面初審,擇優參加複試。
本園將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在中研附幼網站公告初審通過名單,請至本園網站首頁最新消息https://kindergarten.sinica.edu.tw/查詢。
(二) 複試時間:113年7月23日(星期二)
1. 報到時間:上午9時00分整準時報到,資格證件正本審核,領取順序牌。
2. 試教及面試時間:上午9時30分整開始,依編號順序複審。
(三) 複審甄選方式、需求內容:
1. 試教60%(自備試教題目,並撰寫簡案1式5份;每人15分鐘)。
2. 面試40%(自備簡歷1式5份;每人10分鐘)。

附註:
(一) 有意應徵者,請將應送文件於113年7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巷75號1樓中研附幼張桂蘭園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園教師」字樣;洽詢電話02-2787-1451張桂蘭園長。
(二)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園隨時公告補充。

待 遇:
依學歷及是否具合格幼兒園教師證書敘薪,如表現優良,每年依「中研附幼教職員薪給標準表」調整薪俸,【教保員(大學畢業): 36,620~56,743 元;合格教師(大學畢業): 38,860~59,669 元;教保員(研究所畢業): 42,569~65,692 元;合格教師(研究所畢業): 45,147~69,165 元】;本園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任教師

🔵職稱:專任教師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827
🔵資格條件:
專長為文學理論,詳情請參閱本校語文與創作學系網頁教師甄聘公告(網址:https://lcw.ntue.edu.tw/p/406-1055-35870,r1188.php?Lang=zh-tw)。
🔵工作項目:
專任教師業務。
🔵工作地址:10671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3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即日起至民國113年8月27日下午16時止寄達,以系辦公室收件時間為準,欲應徵者請儘速送件。
聯絡人:語文與創作學系陳乃慈小姐(02-27321104#6223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員

🔵職稱:駕駛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薪資每月新臺幣35,430元~38,110元(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31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國中以上。
(四)具有小客車職業駕駛執照及經驗。
🔵工作項目:
公務車駕駛勤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來函請檢附:履歷表(請洽聯絡人提供制式表單)、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績)通知書影本、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2.收件地址:10050台北市林森南路6號6樓 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2)2395-9825 分機:3715
3.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員甄選(中區)】,一律通訊報名,並以113年7月31日前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談甄選,地方機關人員、非現職人員、逾期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藥劑生

🔵職稱:藥劑生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士(生)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831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藥學科系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藥劑生或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3.經歷:具藥局運作及覆核醫師處方、熟悉長照領域實務尤佳。
4.專業證照:具藥師或藥劑生證書。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綜理藥事服務(含調劑、諮詢)與預防保健等業務之推行。
2.藥品庫存管理及管制藥品管理等相關業務。
3.一般行政與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
🔵聯絡E-Mail:vhtpe0057@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藥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輔導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藥師或藥劑生)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3年8月31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藥劑生職缺)。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專業知能)。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通信報名地址: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聯絡電話:(02)2673-1201轉902;聯絡人:人事室王建凱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行政組員(秘書室公共關係組)

🔵職稱:行政組員(秘書室公共關係組)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15
🔵資格條件:
職務名稱 秘書室公共關係組行政組員
人  數 正取1人;擇優備取。
性  別 不拘
待  遇 依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之報酬基準表表一辦理。支217薪點(新台幣28,709元/月),年終獎金依規定辦理。(基本條件為學士畢業)

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及所需能力:
1.配合本校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之報酬基準表表一及職務等級表表四佐理職第一階職務,學歷需學士以上畢業,依公告求才標準所需學歷敘薪。(應徵時須已取得同等學歷,國外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2.具Word、Excel等基本電腦能力。(須測驗)
3.基本公文撰寫能力。(須測驗)
4.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必列項目)
5.優先考慮我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必列項目)
6.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曾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性侵害、性騷擾或
性霸凌行為屬實者。
(3)曾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或第25條規定
處罰者。
(4)曾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規定處罰者。
二、專業能力及條件:
1.具美工設計及拍照修圖基礎,若有習慣使用美編軟體,請寄送相關作品。
2.具撰稿及寫作能力。
3.熟悉網路社群流量操作、維護及管理,具備有IG、FB等相關社群行銷經驗為佳。
4.能夠獨立作業,擅長跨部門溝通、團隊合作三、本件求才歡迎校內校務基金工作人員
有意願接受工作挑戰者報名參加公開甄選。
三、報名時須檢附以上證件影本,經面試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並試用期三個月,完成徵聘程序後,成績合格者後,始得正式僱用。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1. 協助校園資訊看板公告及官網首頁資訊維護管理與更新。
2. 協助新聞發布作業窗口暨新聞剪輯與維護作業。
3. 協助校級及校內活動貴賓接待、宴會安排及聯繫工作(含後續相關事宜)。
4. 協助校園影音簡介相關辦理事項。
5. 協助本校社群媒體資訊更新及維護管理。
6. 教師評鑑系統填報(宴會)作業。
7. 家長聯誼會籌備等相關事宜。
8. 校內各項活動之支援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需要更進一步瞭解本校徵才資訊請參閱「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職員職缺」(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請先至本校全球資訊網→行政單位→人事室→人事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甄選報名表】。
三、請檢送(1)前項甄選報名表(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請填甄選遷調報名表)。(2)履歷表及簡要自傳,(請用電腦繕打A4規格並附上近照一張)。(3)畢業證書影本。(4)有關證照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文件格式一律A4格式)。寄送至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人事室收。
四、聯絡人:人事室,電話:07-8060505轉11102;工作內容均另洽用人單位詢問,電話:07-8060505轉10115,蘇小姐。
五、截止收件期限:113年7月15日(一)下班前郵戳或親送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
六、經初審合格者,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七、報名方式:一律以書面方式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人事室(信封外請務必註明應徵「秘書室公共關係組行政組員」)

備註說明
(一)預定報到日期:113年8月1日(四)。
(二)甄試方式:視報名人數擇優通知參與甄試,公文20%、專業能力測驗30%、主管面試 50%,取最優前1至3名由校長面試後圈定約用人選。
(三)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00(一般工作時間)。
(四)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19條之1規定,新進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具下列職務年資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於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檢具服務證明文件申請提敘薪級,經本校審議評估小組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准後,得追溯自到職日起改敘:
1、曾在國內之政府機關(構)、公私立大專校院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編制內人員、約聘(僱)人員、校務基金進用之工作人員。
2、曾在公私立大專校院擔任校級計畫項下專任助理;教師專案計畫自行進用之專任助理,不予採計。
前項採計之職前年資,每滿二年始得提敘八薪點,至多採計四年,提敘十六薪點,每項職務應達二年以上並有證明文件(含勞工保險投保資料明細、離職證明書等),不同機關(構)、學校之畸零年資不予併計。前開年資認定,應由用人單位善盡說明及查核之責。
(五)本求才詳細資訊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職員職缺」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人力銀行」。
(六)若同時應徵本校2種以上職缺時,得同一信箱封郵寄,但須各自備妥各缺職缺須求文件並裝訂,資料不全者視為不合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