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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助理工程員

🔵職稱:約僱助理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高普考園藝、景觀或農業技術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尤佳。
5.具有景觀或園藝工程等規劃設計經驗者尤佳。
6.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及AutoCAD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8.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綠化工程驗收接管。
2.預算編列及說帖編寫及簡報。
3.公園維護管理業務。
4.相關公文處理及人民陳情案件回復。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南港公園管理所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南港所李先生,連絡電話:02-27884255分機217。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普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70040、A70013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工程員

🔵職稱:約僱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 高普考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或景觀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尤佳。
5. 具有土木工程監造、設計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 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 熟悉 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8. 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所轄大型、鄰里公園管理維護等相關業務。
2. 回復 1999 案件,參加議員會勘案件。
3. 辦理占用案件。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青年公園管理所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青年公園管理所石小姐,連絡電話:02-23032451分機12。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考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8006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科員(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職稱:約僱科員(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3、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工程、勞務及財物採購。
2.影印機核銷事宜。
3.各局處會辦採購案件。
4.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行政處)
🔵聯絡E-Mail:30026936@hchg.gov.tw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且履歷表應貼附照片】,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行政處庶務科林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950)。
4、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或被代理人申請回職復薪前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游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松山分局)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松山分局)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6
🔵資格條件:
1.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遺產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相關工作(代理書記)。
3.月支薪酬:新臺幣29,700元整(22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31號3、4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04107)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31號3、4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簡志遠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718-3606分機559。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副工程司

🔵職稱:聘用副工程司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4.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專業訓練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
驗2年以上者。
【上開第3、4點係應徵約聘人員者應具最低資格條件,請符合至少其中1點】
5. 高普考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或景觀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或具有土木工程監
造、設計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 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 熟稔電腦繪圖、影像處理及其它電腦軟體,有公園、景觀等相關工作經驗或公務行政經驗
者佳。
8. 具有土木工程監造相關實務經驗為宜。
🔵工作項目:
1. 公園更新及營建工程設計等相關業務
2. 中正、萬華、大安區兒童遊戲場業務窗口。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青年公園管理所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青年公園管理所石小姐,連絡電話:02-23032451分機12。
6.待遇:328薪點,約新台幣4428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考二級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20084)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管理師

🔵職稱:助理管理師
🔵徵才機關: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72-臺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未受轉調限制。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資訊處理相關科系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市政網路維運管理。
二、機房環控系統維運。
三、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2樓)
🔵聯絡E-Mail:en_0522@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依序裝訂,於113年7月26日(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聯絡電話:06-3901128;地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2樓),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資訊管理組助理管理師職務】,或將上開檔案e-mail至en_0522@mail.tainan.gov.tw。
二、甄選方式與程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增列備取1名,期滿如未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三、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徵才專區-錄取公告。
2.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如均未能符合需求,本中心得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審)選。
四、附則:
1.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資訊管理組洪組長聯繫(06-2991111分機8060);甄試過程問題請洽人事管理員陳先生(06-3901128)。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