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交通技術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最近三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四、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安坑輕軌路線、場站、軌道及附屬設施土木建築、水電、環控及電梯電扶梯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安坑工務所(新北市新店區安泰路95號)
🔵聯絡E-Mail:ao123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以棄權論。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六、本局業務單位公務人員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機關徵才
機關徵才
約僱工程員
🔵職稱:約僱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專業訓練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4.高普考園藝、景觀或農業技術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或具有景觀或園藝工程等規劃設計經驗者尤佳。
【上開第3、4點係應徵約聘人員者應具最低資格條件,請符合至少其中1點】
5.熟稔電腦繪圖、影像處理及其它電腦軟體,有公園、景觀等相關工作經驗或公務行政經驗者佳。
6.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文山區木柵地區公園管理。
2.木柵地區代管空地訂約事宜。
3.轄內、1999陳情及訴願案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南港公園管理所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南港所連先生,連絡電話:02-27839452分機270。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考三級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70010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最近三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四、具採購人員相關訓練合格且有現地工程業務執行經驗者,如有鐵道、捷運或輕軌經歷尤佳。
五、具備各類文書編輯、簡報及表格製作彙整等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六、工作態度積極主動,並有良好溝通協調及問題分析解決能力。
七、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辦理工務所在建工程進度及履約管理、公文收辦及各級列管事項追蹤管考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汐東工務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167-1號三樓)
🔵聯絡E-Mail:ao123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以棄權論。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六、本局業務單位公務人員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語言治療師
🔵職稱:語言治療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09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語言治療師證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各款之情事。
(四)具教學醫院臨床教學經驗3年以上語言治療執業經驗之專任經歷,並取得教師認證完訓證明。
🔵工作項目:
語言治療臨床、教學、行政等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聯絡E-Mail:person30202@tp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語言治療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至本院人事室檔案下載區https://www.tph.mohw.gov.tw/?aid=907&pid=144#557_ODT下載)(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語言治療師證書影本(6)經歷證明文件影本(7)其他相關專業證照或訓練能力、學術發表成果及外語能力證明等資料文件影本(8) 現職派令影本(如無免附)。(9) 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如無免附)。(10)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如無免附)。(11) 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如無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2276-5566 分機2854 林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都市計畫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最近三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四、具有Office文書軟體應用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辦理捷運開發大樓設計審查、督工、土地開發等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土地開發科)
🔵聯絡E-Mail:ao123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以棄權論。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六、本局業務單位公務人員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人員
🔵職稱:約聘人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05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2、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營建或理工相關系所畢業者。
3、孰悉土木工程業務,具採購經驗者佳。
4、資料處理具業務資訊整合能力,可協助製作業務報告。
5、諳文書處理(含開放文件格式ODF、Word、Excel及PPT)、電腦使用及網路操作。
6、配合度高且具基本溝通協調能力。
(二)甄選程序:
1、採面試方式進行。
2、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錄取1名,備取1名期限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即終止聘用計畫(預計至116年2月28日);惟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三)薪資待遇:本職務薪點為6等280薪點,每點以新臺幣135元計算,折合月酬為新臺幣37,800元。
🔵工作項目:
(1)協辦土木工程相關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70015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聯絡E-Mail:cslai@th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即日起至113年8月5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寄件後敬請電話確認是否如期寄達,以免失誤。)
2、信封請註明「應徵113年約聘職務代理人」,並於113年8月5日前寄出(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事室賴⼩姐收、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郵寄報名應備文件:請以A4雙面列印,依下述順序裝訂
1、履歷表含自傳(請至銓敘部>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請簽章附大頭照。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相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書影本。
(三)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3-9592000分機 15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