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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4~1130902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 國小以上畢業,品德端正、無不良嗜好、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男性需提出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 需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工作項目:
公文遞送業務、環境清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7號。
🔵聯絡E-Mail:tsung1015@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
03-8225116 分機214 總務科林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護理長

🔵職稱:護理長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7
🔵資格條件:
本職務出缺職稱:師(三)級公職護理師兼護理長 (護理科),相關應徵資格條件如下:
1. 學歷:大學以上。
2. 具備護理師證書。
3.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所規定師(三)級以上任用資格。
4.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曾任公立醫院護理師職務2年以上。
(2)曾任私立教學醫院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
5.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6. 具台灣護理學會N3以上資格尤佳
7. 具教學醫院評鑑行政經驗尤佳
8. 近2年工作考績甲等(限公職護理師)
🔵工作項目:
1. 統籌業管單位護理行政工作、執行護理科政策及院方工作計畫。
2. 規劃合適人力/物力執行管理護理臨床業務。
3. 督促人員共同提昇護理品質、護理技術、共同精進護理教育。
4. 監測人力、物力共同維護病人安全。
5. 異常事件之管制及危機管理。
6. 其他上級指派工作及專案事項。
🔵工作地址: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聯絡E-Mail:ttyl.yl1575@gmail.com
🔵聯絡方式:
甄選方式:
1.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2. 面試時另需準備簡報1式請事先準備。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應徵人員未完成檢附或上傳下列第3點所述應檢附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2. 本職缺可採「線上應徵投遞履歷」或「寄送紙本投遞履歷」,線上應徵投遞履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搜尋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請掃描上傳相關證件(相關檢附文件,請詳閱下方第三點之檢附資料說明),以上程序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作業,資料不齊者或逾期恕不受理。
3. 意者並採取「紙本投遞履歷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裝訂整齊,並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師(三)級護理師兼護理長」,資料不齊者或逾期恕不受理。
※ 檢附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 (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且需包含方便聯繫之聯絡電話、E-mail)。
※履歷表格式電子檔,可至本院對外網站下載 (https://www.ttyl.mohw.gov.tw/),玉里醫院首頁 → 便民服務 → 表單及資料下載 → 行政科室 → 人事室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護理師證書影本。
(4)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書影本。
(5) 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
(7) 其他相關專業或有利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4. 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5. 其他事項: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須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6. 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本院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3)8886141 分機:2137。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工友俸點15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9
🔵資格條件:
1.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工作項目:
1.工作項目:辦理行政文書、水源管路查察維修維護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2.待遇:(1)現職工友150點計算:新臺幣39,550〜43,088元。(皆含地域加給)
(2)現職技工170點計算:新臺幣42,230〜46,240元。(皆含地域加給)
🔵工作地址: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布洛灣管理站(含轄區範圍)(地址:花蓮縣秀林鄉231號)。
🔵聯絡E-Mail:blakelin@taroko.gov.tw
🔵聯絡方式:
有意移撥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3年07月19日前備妥應檢附證件,以掛號方式郵寄或逕送至「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行政室收」(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甄選履歷表乙份(如附表2)。
(2)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乙份。
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處通知報到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2名。
本案聯絡人:本處行政室承辦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3-8621100轉分機20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職系: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9
🔵資格條件:
1.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須具備小客車駕駛執照。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工作項目:
1.工作項目: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及輪值、支援行政庶務工作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待遇:現職駕駛170點計算,新臺幣41,200~42,230元(含偏遠加給)。
🔵工作地址: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含轄區範圍)(地址: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有意移撥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3年07月19日前備妥應檢附證件,以掛號方式郵寄或逕送至「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行政室收」(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甄選履歷表乙份(如附表2)。
(2)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5)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乙份。
(6)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乙份。
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處通知報到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2名。
本案聯絡人:本處行政室承辦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3-8621100轉分機20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藥師

🔵職稱:藥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5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31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
2、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執照、藥師證書及中藥學分證明(16學分)。
3、經歷:具2年以上教學醫院、長照或臨床藥師經驗尤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尤佳。
🔵工作項目:
1、中西藥調劑、處方評估、用藥諮詢、UD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須配合24小時輪班及接受調度執行分院業務)。
2、長照業務及臨床藥事照護。
3、配合本院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無菸醫院、健康促進醫院、傳染病防治…..等)。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暨所屬豐濱原住民分院
🔵聯絡E-Mail:person@hwln.mohw.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藥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藥師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若非公職者,請附最近3年考績/核證明影本(請向原機關人事單位申請)
(6)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本職缺甄審方式採口試方式辦理。
4、聯絡電話 (03)8358141#1213胡先生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請勿在院區吸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護理師

🔵職稱:護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9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31
🔵資格條件:
一、學歷:專科(商調)或大學(初任公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證照:經護理師考試或檢覈及格,具護理師證書。
三、經歷:地區醫院(含)以上醫療院所內科、外科、ER、ICU、身心科等,臨床2年以上經歷,須檢附相關證明。
四、能力進階:
1、具護理專業能力進階 N2(含)以上證明。
2、通過台灣護理學會N3(含)以上個案審查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六、同意臨床輪值三班。
七、同意輪調本院所屬豐濱分院服務。
八、具急重症結業證明、論文期刊發表、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明尤佳。
🔵工作項目:
公職護理師(病房)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及豐濱分院(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41號)
🔵聯絡E-Mail:person@hwln.mohw.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護理師(病房缺)」,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影本、考試院及格證書影本。
(4)相關訓練證明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非公職者亦須檢附近3年考核單。
(7)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