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97-花蓮縣 » 第 10 頁

護理師

🔵職稱:護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31
🔵資格條件:
一、學歷:專科(商調)或大學(初任公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證照:經護理師考試或檢覈及格,具護理師證書。
三、經歷:需具地區醫院(含)以上醫療院所內、外科、急診、ICU、精神科臨床2年(含)以上工作經歷;另具安寧病房2年(含)以上經歷及具安寧甲類證照尤佳,以上經歷須檢附相關證明。
四、能力進階:
1、具護理專業能力進階 N2(含)以上證明。
2、通過台灣護理學會 N3(含)以上個案審查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六、同意臨床輪值三班。
七、同意輪調本院所屬豐濱分院服務。
八、具急重症結業證明、論文期刊發表、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明尤佳。
🔵工作項目:
公職護理師(三東+馨翔病房)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及豐濱分院(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41號)
🔵聯絡E-Mail:person@hwln.mohw.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護理師(三東+馨翔病房)」,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影本、考試院及格證書影本。
(4)相關訓練證明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非公職者亦須檢附近3年考核單。
(7)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聯絡電話:03-8358141#1213胡先生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不要在院區吸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護理師

🔵職稱:護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31
🔵資格條件:
一、學歷:專科(商調)或大學(初任公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證照:經護理師考試或檢覈及格,具護理師證書;具甲類安寧療護訓練證書。
三、經歷:地區醫院(含)以上醫療院所內外科臨床2年以上工作經歷,具安寧病房經驗尤佳,須檢附相關證明。
四、能力進階:
1、具護理專業能力進階 N2(含)以上證明。
2、通過台灣護理學會 N3(含)以上個案審查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六、同意臨床輪值三班。
七、同意輪調本院所屬豐濱分院服務。
八、具急重症結業證明、論文期刊發表、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明尤佳。
🔵工作項目:
公職護理師(安寧病房)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及豐濱分院(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41號)
🔵聯絡E-Mail:chli2@hwln.mohw.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護理師(安寧病房)」,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影本、考試院及格證書影本。
(4)相關訓練證明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非公職者亦須檢附近3年考核單。
(7)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聯絡電話:03-8358141#1213胡先生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不要在院區吸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護理師

🔵職稱:護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31
🔵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 (含)以上畢業。
二、證照:
1、經護理師考試或檢覈及格,具護理師證書。
2、領有感染管制師證書,具感染管制護理師資格。
三、經歷:
1、具內科、外科臨床經驗2年以上,須檢附相關證明。
2、具感染管制臨床經驗者尤佳。
四、能力進階:具護理專業能力進階 N2(含)以上證明。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六、可配合支援豐濱分院感管及臨時業務(如:集檢所等)。
🔵工作項目:
公職護理師(感染管制師)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及豐濱分院(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41號)
🔵聯絡E-Mail:person@hwln.mohw.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護理師(感染管制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影本、考試院及格證書影本、感染管制師證書影本。
(4)相關訓練證明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含現職)。
(6)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非公職者亦須檢附近3年考核單。
(7)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聯絡電話:03-8358141#1213胡先生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不要在院區吸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契約營養師

🔵職稱:契約營養師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營養師證照。
(二)具有服務熱忱。
(三)具糖尿病衛教師(CDE)、長照LEVEL3證書、重症加護病房營養師、腎臟病營養師、HACCP系統實務訓練班(60-A、60-B)及熟悉Excel、Word、PowerPoint尤佳
(四)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以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門診衛教和病房營養評估。
(二)團體膳食督導。
(三)膳食帳務整理。
(四)社區團體衛教。
(五)其他科內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臺北榮總玉里分院營養科

工作待遇:
(一)薪資:每月新台幣43,300元整(前三個月為訓練及試用期間,薪資以原薪九折計算)。
(二)福利:每月獎金1000元整,其餘休假及福利依醫院規定辦理。
🔵聯絡E-Mail:wuylu@mail.vhyl.gov.tw
🔵聯絡方式:
電話:03-8883141轉3800
地址: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人:吳梅桂主任
應徵及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將資料郵寄至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臺北榮總玉里分院營養科 (信封上請註明報名徵選契約營養師職缺),
收件截止日(送達日):113年7月31日下午5時。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本院需求,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一)應檢附相關證件(備妥相關資料):
個人履歷、自傳、臨床營養師考試及格證書、 畢業證書、退伍令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報名資料一律以A4格式)。
(二)甄試時間:資料通過初審後通知筆試,口試。
(三)甄試方式:採筆試、口試;
以筆試成績之70%及口試成績之30%,合併計算考試總成績,其中一試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以錄取。
其他注意事項:
(一)與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為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請勿報名。
(二)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三)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31
🔵資格條件:
需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辦公室環境清潔工作、園藝景觀維護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花蓮縣花蓮市菁華街6-1號
🔵聯絡E-Mail:vsdhl0030@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處,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請以 A4紙格式依序裝訂)。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 甄選報名表1份。
(2)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審查合格且符合用人需求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與退件。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所通知到職任用。
4.有意者請至本處網站公告下載報名表及甄選簡章(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hualien/cp-1652-165322-116.html)。
5.報名履歷寄送聯絡人:辛小姐,聯絡電話:03-8362696分機20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消防員

🔵職稱:約僱助理消防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者(95年8月2日【含】以前出生),性別不拘,並具有下列各項資格者,得應本甄選: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汽車駕駛執照者。
3、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不含衛生所)體檢合格。
(二)應甄人經錄取者,須接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規劃之機場消防人員訓練,訓練期間(專業訓練273小時,實務訓練320小時),參採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每月支給新臺幣(以下同)27,470 元之訓練津貼;訓練合格者予以僱用,其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並一律以三等(220薪點,金額32,274元 ,如涉地域加給,金額另計)起敘,及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聘僱人員考核要點」相關規定作為續僱、晉等之依據。
(三)報名須繳費用、表件:
1、報名費:500元整(使用郵局匯票,抬頭: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2、入場證1張,請以正楷填寫姓名,並貼妥相片。
3、報名表正、副表各1張,請以正楷填寫,並貼妥相片,填表前請詳閱背面之「填表說明」。
4、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不含衛生所)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1張,並貼妥相片。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1份(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得以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代替(註冊章應蓋至3年級第2學期)或由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證明書,得暫准報名,俟錄取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7、汽車駕駛執照影印本1份。
(四)其餘事項詳如甄選簡章(網址:https://www.hulairport.gov.tw/index),請自行上網點閱、下載列印,或至花蓮航空站現購(工本費50元)。
🔵工作項目:
(一)執行航空站消防、災害搶救及應變與緊急救護等相關工作。
(二)擔任航空站消防裝備之使用、檢查與維護等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含值班待命、營舍之維護與清潔及週邊環境整理、接受消防在職訓練及定期演習等)。
🔵工作地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以受僱機關所在地為初始工作地點,後續民用航空局可視業務需要,予以調動。)
🔵聯絡E-Mail:kaiwei@mail.hulairport.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次甄選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榜示日期)之次日起算。
(三)甄試地點:臺北國際航空站(地址: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四)報名日期:113年7月1日(星期一)至113年7月19日(星期五)止。(備註:體檢不合格或未依規定 使用本項甄選專用體格檢查表者,均不予受理報名)。
(五)甄試(學科及體能測驗)日期:113年8月3日(星期六)
(六)預定榜示日期:113年8月12日(星期一)
(七)錄取人員報到日期:113年9月13日(星期五)
(八)聯絡人:花蓮航空站人事室03-8210752;消防班03-8210717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