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屏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社勞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社勞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17號
🔵聯絡E-Mail:a002418@oa.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如具本職務職系專長者,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或成績單影本,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320415#6522(呂小姐)。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90-屏東縣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職系:建築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者,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大學以上土木、建築相關系所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現職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1.「污水處理系統委託代操作維護工作」。
2.「污水處理廠水質水量自動連續監測(視)連線傳輸設備設置計畫專業服務」。
3.污水用戶接管及污水處理系統更新工程。
4.年度轄區內計畫修繕工程。
5.其他交辦事項(支援使照、農舍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聯絡E-Mail:louislin@ktnp.gov.tw
🔵聯絡方式: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上傳簡要自述),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一)履歷內容請務必填寫自傳,並具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銓審、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
(二)請檢據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無者免附)。
6.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 (無者免附)。
(三)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報名附件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公告應徵期間:113年7月10日至113年7月17日。
(五)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六)本處將依所需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七)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八)相關詢問事項請洽(08)8861321分機272林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戶籍員
🔵職稱:戶籍員
🔵徵才機關:屏東縣恆春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並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值班及職務輪調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屏東縣恆春戶政事務所(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60號)
🔵聯絡E-Mail:a153800@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附件(包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 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3.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另得列候補名額1名,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聯絡電話:(08)8895713轉22潘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南區分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業(檢附學校畢業證書影本)(修過初會者尤佳)。
2. 具電腦文書(Word、Excel)能力。
3. 工作配合度高並積極主動、善於溝通協調,具解決問題能力。
4. 具有與擬任工作經驗或熟悉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系統者尤佳。
5. 能配合機關人員異動業務調整者。
🔵工作項目:
1. 會計資訊系統傳票編製、成本系統管理、會計月報製作及協助會計相關帳務核對與稽催等。
2. 審核各項經費、經費結報、代辦計畫憑證彙整、預決算調查表查填。
3. 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及檔案裝訂與管理。
4. 主計室公文遞送。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南區分所(地址:屏東縣恆春鎮牧場路1號 )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甄選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畜產試驗所網站 (https://www.tlri.gov.tw)求才公告項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7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或親自送達,不受理考試當日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四、報名郵寄地點:應考人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分所,113年7月17日17時以前送達本分所,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信封請確實填寫白天聯絡電話)。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收件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牧場路1號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南區分所秘書室。
五、報名應繳表件:(請依序以迴紋針固定於報名表左上角,勿用訂書機)
(一)報名表及自傳1份:請以正楷填寫及親自簽名,並應貼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請勿用生活照)。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所甄選職缺應檢附之證/執照,如具其他專業證照、執照或訓練證明等文件者請一併提供影本。(無者免附)
六、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徵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七、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八、本職缺薪資為28,450元整,須經試用期2個月,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九、聯絡人主計室潘小姐,連絡電話:08-8861341轉206或秘書室黃小姐,連絡電話:08-8861341轉20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定期約用人員(法務)
🔵職稱:定期約用人員(法務)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法務相關學系畢業。
(二)具相關法律工作經驗或國有財產管理相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土地法及不動產相關法令。
(四)熟稔Office文書處理。
(五)工作認真、態度積極主動、具責任感。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訴訟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屏東市林森路4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檢具履歷表(應含自傳,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詳列實務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於113年7月17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屏東市林森路48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屏東辦事處人事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定期約用人員(法務)」,或親自送達辦事處總收文處,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檢具資料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如有疑問,請電洽:08-7666760分機603林先生。
(五)備註:
1.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契約期滿將不再僱用。
2.每月薪資報酬為32,367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稅務員
🔵職稱:稅務員
🔵徵才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財稅金融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6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並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情事及其他相關法規限制轉調情形;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辦理國稅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地址:屏東縣恆春鎮南門路98號2-4樓)
🔵聯絡E-Mail:ND11960@ntbsa.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所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每月給付地域加給3090元,歡迎踴躍應徵。
二、本次徵才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7月16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聯絡資訊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已載明之考試、學歷、銓審、考績等資料均免附證明,請僅將身心障礙證明、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之相關證明、及其他公務人員履歷表無法呈現之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本次公開甄選將擇優通知面試,正取1名、擇優備取1-2名,列冊之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人事室 林小姐(電話:06-2223111分機2002、電子郵件:ND11960@ntbsa.gov.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