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村幹事
🔵徵才機關: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近3年年終考績1年乙等、2年甲等或3年甲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民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雲林縣麥寮鄉公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119號)
🔵聯絡E-Mail:yl630000131@mail.yunlin.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註明日間、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確認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等資料(如有英文能力相關證明,請一併上傳,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三、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5)6932013民政課廖課長,其餘問題請洽(05)6932854人事室陳主任或蔡課員。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63-雲林縣
臨時護理人員
🔵職稱:臨時護理人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雲林教養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31
🔵資格條件:
(需同時具備)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依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三)具有臨床護理相關經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為本院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院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院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經判刑確定。
🔵工作項目:
本院安置之18歲以上中度、重度、極重度或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障礙婦女。
(一)陪同安置對象至院外或院內就醫、門診跟診及登載看診紀錄。
(二)安置對象藥物分包。
(三)安置對象緊急狀況之醫療護理。
(四)辦理安置對象個人或團體衛生教育及指導。
(五)撰擬安置對象輔導評估表、個別化服務計畫、醫療保健服務項目。
(六)參與安置對象親子旅遊或社適活動提供隨隊醫療照護。
(七)協助整理保健中心環境、行政庶務等。
(八)需配合輪值日夜班。
(九)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院,如因業務需要得另行指派工作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身分證影本。
(二)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三)資格條件佐證資料。
二、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時間及差假規定:
需配合本院業務需求,依排定班表,輪上正常班、日班、夜班等。
(一)正常班: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共八小時,計一工作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共四小時,計半日工作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共四小時,計半日工作日)。
(二)日班: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中間休息二小時(共十小時,計一點二五工作日)。
(三)中班:上午十二時至下午九時,中間休息一小時(共八小時,計一工作日)
(四)夜班:下午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中間休息二小時(共十小時,計一點二五工作日)。(五)臨時護理人員依本院輪班表所訂之正常班、日班、半日班、或夜班上班,每月工作天數依政府行政機關當月辦公日曆表之上班天數計算(每8小時計1工作日)。
(六)臨時護理人員之工作時間、休假、請假、延長工作時間等事宜,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及本院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四、酬勞給付:
(一)薪資給付按月計酬,每月薪資新臺幣41,960元整(內含護理師證照費2,000元)。
(二)年終獎金依據行政院訂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三)日班費300元,夜班費825元以實際值班日數核算。
五、甄選方式:
本甄選分二階段進行
(一) 基本資格審核: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畢業證書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63047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保健中心王姿文小姐收,連絡電話:05-5954359-220,信封註明應徵「約用護理人員」,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 面試:資格審核通過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進行面試。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4
🔵資格條件:
詳見「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113學年度教育部前導學校計畫專案行政助理第1次甄選簡章」。
🔵工作項目:
詳見「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113學年度教育部前導學校計畫專案行政助理第1次甄選簡章」。
🔵工作地址:11080 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詳見「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113學年度教育部前導學校計畫專案行政助理第1次甄選簡章」。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三等220薪點(月薪29,700元)
🔵職稱:約僱三等220薪點(月薪29,700元)
🔵徵才機關:雲林縣土庫鎮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免役。
(三)必須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活動規劃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 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財行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雲林縣土庫鎮石廟里中興路175號
🔵聯絡E-Mail:yl550002106@mail.yunlin.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件影本,於113年7月15日前親自或委託至633002雲林縣土庫鎮石廟里中興路175號土庫鎮公所人事室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書記約僱職代),逾期恕不受理。(二)經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文件恕不退還。(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或工作表現不佳,得隨時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 (四)約僱人員不適用俸給、考績、退休、撫卹及公務人員保險等法規之規定。(五)聯絡電話:05-6623211轉23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0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錄取後需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報告)。
(四)對農耕工作有興趣,能操作曳引機、中耕機及具有離合器、循環排擋之農機具,且能長期於田間工作,高中職以上學歷(農園相關類科優先錄用),具小客車駕照、有務農經驗者尤佳或具水電實務經驗或持有證照者尤佳,身心健康,無酗酒、賭博及酒駕等不良紀錄,有意願移撥本場之現職技工、工友人員。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試驗田間工作、試驗資料調查分析、試驗材料人員載運接送等工作等。
(二) 小型農業機械:中耕機、割草機、施肥機、吹葉機及綠籬機等基本操作及維護等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場必要時得應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內容)
🔵工作地址:雲林縣斗南鎮630 石溪里復興路1-15 號。
(本場必要時得應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應附證件:有意願移撥至本場服務者,請依公告期限(以郵戳為憑)檢具:1.工友履歷表(貼妥最近1年內2吋正面彩色半身照片)。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普通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6.特殊身分證明文件(若領有殘障手冊者或具原住民身分者)。
7.具水電專長者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證明文件請以A4影印)。
(二)聯絡方式:備齊上述證件,註明「應徵技工職務」及聯絡方式(電話、手機等),寄至(71246)臺南市新化區牧場70號秘書室張科員收。聯絡電話:06-5912901轉170。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測驗及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社會工作員
🔵職稱:約聘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雲林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六等二階/三階(C640510)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或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任用時間:正式上班日起113年12月31日止。
其他補充說明:
1. 一般性社工,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二階(296俸點)起薪(新台幣41,528元);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以六等三階(312俸點)起薪(新台幣43,773元),並依中央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費支給表規定支給執行風險工作費。
2.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工作項目:
一般性社工1名(身心障礙福利科):身心障礙鑑定需求評估(ICF)業務100%
🔵工作地址: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應附文件:
1.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稱及工作內容),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
2.於113年7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並註明應徵項目和應徵計畫名稱(ICF社工-身心障礙福利科)。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電話:05-5522571 承辦:陳昭君社工師。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