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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技佐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四等25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4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建築工程、土木工程、都市計畫、室內設計、景觀或園藝設計等科系畢業,於上述領域工作滿1年以上或曾於公務機關任職半年以上者為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前科紀錄,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各項業務加班者。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
六、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災害緊急搶險搶修、路燈維修等派工。
二、違章建築查報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聯絡E-Mail:north50012@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1.本案聯絡人: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4-22314031分機351。
2.請先自附件下載參閱簡章並填寫切結書。
3.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切結書(請由簡章附件下載)
(4)其他:駕照、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各公立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或技工,高中職以上畢業,具電腦操作能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 以下專長擇一
1. 具簡易水電維修專長者(有專業證照者尤佳)。
2. 具園藝專長者。
3. 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 依專長核派工作項目。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臺中市東區臺中路283號)
🔵聯絡E-Mail:tcavs600@gms.tcavs.tc.edu.tw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一律採通訊報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401臺中市東區臺中路283號「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庶務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工職缺)。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
(三) 請 於 報 名信 封上 註明應徵「技工」職務,及 白 天聯 絡電話 或手 機。
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總務處庶務組。電話:04-22810010分機42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土木、水利、水保、環工、營建、建築、景觀等相關科系)以上之學歷(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具本職缺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規定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者。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且兼具承辦景觀清潔維護管理、土木或水利或水保工程設計施工、節水節能技術輔導或用水計畫審核與供水系統管理經驗(請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說明)、持有普通重型機車及小自客或以上等級之車輛駕照尤佳。
(五)熟悉電腦操作,具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並可配合園區業務特性及需要出差或加班。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園區環評承諾事項與相關工程建設、景觀清潔維護、水利構造物維護清淤等工作。
(二)公共空間及場所借用及使用管制。
(三)協助使用執照核發前無損壞公共設施查驗及維修管理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局(40763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
🔵聯絡E-Mail:maggie@ctsp.gov.tw
🔵聯絡方式:
(一)有意且資格符合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含自傳)給本局調閱,並將下列文件上傳,未能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其他證照【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土木、結構、水利、環工、水保技師或建築師證書等專業證照、汔機車駕駛執照】(無則免附)。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資格不合(自傳未填寫及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三)擇優酌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職系:環資技術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環資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移動污染源、低碳、氣候變遷調適、噪音管制及交辦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hpchang@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3)年7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文件、最近五年年終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如有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67706張小姐。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個別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一名外,得備取二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書記

🔵職稱:書記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4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現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熟稔公務流程及公文書處理,於公務機關服務具三年以上之經驗者尤佳。
(四) 具外語語言檢定證明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單位登記桌及公文時效管考。
(二) 綜合性公文收辦。
(三) 協辦本市旅遊行銷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陳股長04-22289111ex58312
🔵工作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E-Mail:lij71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4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填寫自傳、日夜間聯絡電話,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四)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五)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錄取結果將公佈於本局網站。
三、其他:
(一)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報名人員經本局初核,另擇適合者舉行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三) 本案擬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報名,如非現職人員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相關資料將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銷派。

聯絡人:林小姐
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805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或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
(二)現任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社會住宅營運、維養管理綜合業務,社會住宅申請案件審查。
(二) 社會住宅營運採購契約管理業務,社會住宅整合管理計畫擬定業務。
(三) 社會住宅相關委外標案發包及履約管理。
(四) 住宅補貼綜合業務,租金、購屋及修繕利息補貼案件審查。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ecen198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7月18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務必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檢附資料:(須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於前開系統【我的應徵】一併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未達3年考績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4-22289111#69143 張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