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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代理人

🔵職稱:約僱代理人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相關科系畢業為佳。
三、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民教育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官 職 等:
五等280薪點,月薪金額約37,800元。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3年7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5樓(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教育處約僱代理人(本案聯絡人:葉馥榛,電話:037-327483)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代理提列考試職缺: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止)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社會工作員

🔵職稱:約聘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3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之一者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工作項目:
1.性騷擾防治業務。
2.其他相關福利服務業務。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甄選方式:由本府組成甄選會,採初審、複試二階段甄選
(一) 第一階段初審:書面審查擇優者通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不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二) 第二階段複試:面試。
(三) 錄取方式:錄取1名,依總分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教育程度及擬任職缺相關經歷豐富者優先錄取。
二、 面試時間及地點: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三、 報名資訊:
(一) 報名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4樓。
(二) 報名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3年7月23日下午17時截止,採親自、委託或郵寄方式報名,以「送達日」為準。(若以郵寄方式報名,則以郵戳為憑,惟本府於7月23日前尚未收受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另請用掛號逕寄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張小姐收,並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性騷擾防治約聘社工員」及日、夜連絡電話)。
(三) 應附文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如附件1)。
2. 迴避任用具結書正本(如附件2)。
3. 國民身分證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4. 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無則免附)。
5. 學歷證明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6. 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及證照(如:學業成績單、從事社會工作相關服務證明(請註明職務及工作內容)等)。
※備註:
(1) 以上文件請均以A4列/影印,並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府概不負責;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 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 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下載使用。
四、 聯絡人及電話:張小姐,037-332002。
五、 其他補充說明:
(一)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328薪點)起薪。
(二)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社會工作員

🔵職稱:約聘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5
🔵備取: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3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之一者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工作項目:
1.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及兒少保護等直接及間接相關服務。
2.其他相關福利服務業務。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甄選方式:由本府組成甄選會,採初審、複試二階段甄選
(一) 第一階段初審:書面審查擇優者通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不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二) 第二階段複試:面試。
(三) 錄取方式:錄取5名,依總分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教育程度及擬任職缺相關經歷豐富者優先錄取。
二、 面試時間及地點: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三、 報名資訊:
(一) 報名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4樓。
(二) 報名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3年7月23日下午17時截止,採親自、委託或郵寄方式報名,以「送達日」為準。(若以郵寄方式報名,則以郵戳為憑,惟本府於7月23日前尚未收受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另請用掛號逕寄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張小姐收,並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保護性約聘社工員」及日、夜連絡電話)。
(三) 應附文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如附件1)。
2. 迴避任用具結書正本(如附件2)。
3. 國民身分證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4. 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無則免附)。
5. 學歷證明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6. 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及證照(如:學業成績單、從事社會工作相關服務證明(請註明職務及工作內容)等)。
※備註:
(1) 以上文件請均以A4列/影印,並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府概不負責;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 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 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下載使用。
四、 聯絡人及電話:張小姐,037-332002。
五、 其他補充說明:
(一) 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296薪點至312薪點)起薪。
(二)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1.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熟諳政府採購法及主計相關法規。
4.熟諳電腦軟體(EXCEL、WORD等)及網路系統操作。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會計室(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46號)
🔵聯絡E-Mail:ff0101b@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二)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 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 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 (最長可採計1080719-1130718),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 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案聯絡人:本處決算科許科長,聯絡電話:037-328157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代理人

🔵職稱:約僱代理人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其他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有相關職務代理經驗者為佳。
(三)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工作項目:
一、辦理縣庫集中支付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財政處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苗栗縣政府網站徵才公告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民國113年7月15日下午4時30分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6樓(苗栗縣政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政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約僱代理人】 (本案聯絡人:謝碧娥,電話:037-559545)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資料合格者,將於民國113年7月18日下午2時進行面(口)試,本府並以電話通知面(口)試地點;資料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實際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預計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者,以本府財政處說明為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課員

🔵職稱:課員
🔵徵才機關: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道路標線、標誌、反射鏡等附屬設施會勘改善及開口合約執行。
(二)除草綠美化(道路)。
(三)受理道路辦理活動同意書。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 (http://www.yuanli.gov.tw/)
🔵聯絡E-Mail:yuhui08@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於113年7月 15日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近5年考績通知書,6.簡要自傳1份並簽名(600字以內,A4)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上傳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實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相關附件資料上傳之徵才報名表請先行E-mail至yuhui08@ems.miaoli.gov.tw。
(五)如有疑問請洽(037)854079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