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無
🔵正取:20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23
🔵資格條件:
報考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列應迴避或不得僱用之情事。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工作項目:
依業務需求指派
🔵工作地址:依業務需求指派所屬院區(土城,板橋,三重)
🔵聯絡E-Mail:vvv5181chang@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
請至本院、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報名相關資料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33-桃園市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1031
🔵資格條件:
1.「現任職於中央機關學校服務」,且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之技工友。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能配合勤務加班及其他交辦事項者。
3.具有熱心服務精神,身體健康,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1. 公文遞送。
2. 辦公區域環境清潔。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7號、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32號
🔵聯絡E-Mail:cjk6125@apb.npa.gov.tw
🔵聯絡方式:
113年10月31日前寄達,以掛號郵件寄至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7號後勤科秘書股(地址下方註明:應徵工友),逾期不予受理。
檢附文件如下:
1.履歷表附3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
2.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4.現職機關同意書。
5.最近3個月內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表。
以上書面資格審查,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不全不另通知。
聯絡人:03-3982890秘書股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志工
🔵職稱:志工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805
🔵資格條件:
年齡限制:20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或已退休之公務人員尤佳)
所需學歷:高中(職)以上
語言能力:諳國、台語
所需專長:具親和力、服務熱誠
🔵工作項目:
協助一般行政業務等各項為民服務工作。
🔵工作地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服務時段: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0至17:00。(以上、下午分次輪值方式為之)
2.志工服務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止,志工人員經評選通知錄用後,有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及每人每服務時段(2至3小時)補助交通費(含誤餐費)新台幣200元。
(二)聯絡方式:
採郵寄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後於113年8月5日前寄至「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劉清枝股長收」,連絡電話03-3379156轉10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書記官儲備約僱人員
🔵職稱:書記官儲備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20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31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每分鐘40個字以上(以本署測驗為準)、熟悉Word、Excel電腦文書處理及email電子信箱傳送收信等操作知能。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四) 具身心障礙者身分者尤佳。
(五) 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檔案資料輸入、整理扣押物、造冊、銷毀、傳票製作等或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書記處(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應繳證明文件:信封請填妥寄件人姓名、地址<請同報名者>(以下請依次序由上而下排列裝訂)
1.報名表1份(excel檔另email至tycp@mail.moj.gov.tw信箱)。
2.切結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自傳1份(請務必填寫及簽章)。
4.畢業證書影本1份。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
7.備註:
(1)第1至3項之空白表格,請自本署網站下載,填妥後併第4至6項以掛號郵寄本署或送本署收發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書記官儲備約僱人員)。
(2)表件下載路徑:本署網站http://www.tyc.moj.gov.tw/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
(3)本署人事室信箱:tycp@mail.moj.gov.tw。
(4)本署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二) 報名期間自113年7月4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請於113年7月31日下午17時前寄達本署(非以郵戳日期為憑)或送達本署收發室(以收發章日期為憑)。
(三)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四) 資格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或業務測驗,並於113年8月7日於本署網站公告參加甄試名單、時間及地點,另依甄選成績擇優若干名列入儲備名冊,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於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公告。
(五) 經錄取列入儲備名冊者,本署113年度如有書記官職缺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得約僱人員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進用。
(六) 本職缺月酬標準為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7,800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如於僱用期間發生約僱人員消極資格條件、約僱原因消失、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八)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2161507人事室。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管理科工程技術師(比照聘用七等;C610020)
🔵職稱:工程管理科工程技術師(比照聘用七等;C610020)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土木、建築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2.國內外土木、建築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國內外土木、建築相關科系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4.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5.高級中等(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五年以上者。
(二)具捷運工程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管理及執行本市大眾捷運工程管理及技術文件規範等相關事項。
2.工程進度控管。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局(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及各工務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於113年7月17日(三)下午5時前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收,或親送至本局1F收發室。
(二)應徵方式:除履歷表需正本外,餘均為影本,請將下述各件以A4尺寸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應平放裝入信封內,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工管科七等工程技術師C610020)」,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請檢附下列文件: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勿更改格式,須附有相片、末頁填表人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書及駕照。3.品管或職安證照等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七等328至424薪點(每薪點折合率135元,月薪新台幣44,280至57,240元);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本局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四)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勞雇關係應適用勞動基準法。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職務得視實際需要,實施口試或業務測驗;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七)聯絡電話:03-3322030分機226鄭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土木建築科工程技術師(比照聘用七等;C620022)
🔵職稱:土木建築科工程技術師(比照聘用七等;C620022)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交通、土木、建築、營建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2.國內外交通、土木、建築、營建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國內外交通、土木、建築、營建相關科系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4.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5.高級中等(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五年以上者。
(二)具捷運工程相關經驗、或品管證照或職安證照者尤佳。
(三)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市捷運土木、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本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
2.第一工務所(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工路二段500號)
3.第二工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福林街165-1號)
4.第三工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13號5樓之2)
5.機電工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353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於113年7月17日(三)下午5時前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收,或親送至本局1F收發室。
(二)應徵方式:除履歷表需正本外,餘均為影本,請將下述各件以A4尺寸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應平放裝入信封內,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土建科七等工程技術師C620022)」,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請檢附下列文件: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勿更改格式,須附有相片、末頁填表人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書及駕照。3.品管或職安證照等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七等328至424薪點(每薪點折合率135元,月薪新台幣44,280至57,240元);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本局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四)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勞雇關係應適用勞動基準法。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職務得視實際需要,實施口試或業務測驗;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七)聯絡電話:03-3322030分機226鄭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