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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
三、現任或曾任人事行政職系職務3年以上,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具調任資格之人員。
四、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2年以下)。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桃園市蘆竹區錦興國民小學人事室(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一段100號)。
🔵聯絡E-Mail:1001763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1、參加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職缺甄審(選)人員個人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2、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如有疑問,請洽03-3322101分機7311,張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主任

🔵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
三、專任或兼任(辦)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年以上,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具調任資格之人員,並曾辦理學校人事業務者尤佳。
四、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2年以下)。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桃園市立石門國民中學人事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37號)。
🔵聯絡E-Mail:1001763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1、參加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職缺甄審(選)人員個人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2、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如有疑問,請洽03-3322101分機7311,張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主任

🔵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
三、專任或兼任(辦)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年以上,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具調任資格之人員,並曾辦理學校人事業務者尤佳。
四、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2年以下)。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147號)。
🔵聯絡E-Mail:1001763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1、參加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職缺甄審(選)人員個人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2、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如有疑問,請洽03-3322101分機7311,張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及格),無限制調任情事。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3.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5.如有英語能力初級以上檢定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產業相關國內外招商資源整備相關業務。
2.辦理國內外產業招商、投資機會引進及投資障礙排除等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招商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聯絡E-Mail:1004304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合併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為單一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
2.非現職人員請以紙本方式報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揭相關資料,依限寄(送)達桃園市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招商科科員職務甄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上述履歷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327664&ccms_cs=1&sms=7887)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方小姐10043045@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身心障礙職缺)

🔵職稱:約僱助理(身心障礙職缺)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2.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醫療費用審查、醫療行政管理業務。
2.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
🔵聯絡E-Mail:C110413@nhi.gov.tw
🔵聯絡方式:
1.請於113年7月22日前於本署https://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請於「自我簡介」欄簡要自述及敘明身心障礙類別及等級】參加公開甄選(公告編號:2024215),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另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屆時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證書正本、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3.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請假人員後續預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如請假人員提前銷假上班或請假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4等25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3,75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聯絡電話:(03)4339111轉8106,承辦人:姜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助理(B34-4)

🔵職稱:工程助理(B34-4)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比照約僱五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一般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道路及附屬設施維護及綜整相關行政作業。
二、資安管理。
三、辦理研考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16日下午17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達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人事室收,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2吋相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公務單位服務年資證明)。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5)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養護工程處-工程助理(編號B34-4)(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3.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4.僱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以比照約僱五等(280-330薪點)支薪新台幣(37,800-44,550)元整。
5.本職缺於進用之日起係支援本府工務局秘書室。
6.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7. 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03)3396122轉736 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