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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誠正中學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服務工友(含駕駛、技工)*
(一) 高中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 具小客車、職業大客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
(二) 郵件整寄。
(三) 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誠正中學(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德昌街231號)
🔵聯絡E-Mail:ctgz010@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聯絡人:本校總務處庶務汪冠宏,聯絡電話:03-5575845-1121。(相關附件資料請至本校電子公佈欄下載:https://www.ctg.moj.gov.tw/15267/15403/15405/1417160/post)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六等296薪點~七等424薪點(41528~59487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5.諳客語尤佳。
6.本學期應屆畢業生未能於報名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請填寫「准予附條件報名申請表」,併同繳交以下文件以供審查:
(1)由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或最後一學期已加蓋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試資格之學分(含實習)證明(含現行修業證明)。
※如獲錄取,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交畢業(學位)證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1.辦理ICF新制鑑定及福利需求評估工作。80%
2.推展社會工作及社會福利工作。10%
3.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社會處)
🔵聯絡E-Mail:20019368@hchg.gov.tw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劉督導(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179)。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5、本案係中央補助款性質,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人員

🔵職稱: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六等296薪點~六等376薪點(39960~50760元)
🔵職系:
🔵正取:4
🔵備取:8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尤佳。
2.具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5.本學期應屆畢業生未能於報名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請填寫「准予附條件報名申請表」,併同繳交由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或最後一學期已加蓋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以供審查。
※如獲錄取,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交畢業(學位)證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1.辦理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
2.辦理推展社會工作及社會福利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社會處)
🔵聯絡E-Mail:20019368@hchg.gov.tw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8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劉督導(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179)。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5、本案係中央補助款性質,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自然保育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自然生態保育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農業處)
🔵聯絡E-Mail:20061476@hchg.gov.tw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註:本職缺為自然保育職系【依「職組暨職系一覽表」規定,屬「農林漁牧」職組(含農業技術、林業技術、水產技術、動物技術、獸醫及自然保育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農業處梁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2920)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7。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組員

🔵職稱:組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2
🔵資格條件:
一、 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三、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 未具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人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人事室(302 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一段2號)
🔵聯絡E-Mail:G06109@hch.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 請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缺外補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人事處重要業務/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0C327BC610BA471E%EF%BC%89 後後簽章,電子檔(word 檔)並請先傳送至黃小姐電子信箱(G06109@hch.gov.tw)。
2.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自傳等資料,雙面列印並簽名)。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 英文檢定合格證書影本、其他證照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6. 上開資料請依序掃描為1個 PDF 檔上傳(請勿翻拍),格式不合及缺件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通知補件。
二、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3-6677600 轉分機 531044)
三、聯絡地址: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人事室(302 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一段2號)
四、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 113 年 7 月 22 日截止。
五、其他事項:
1. 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2. 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諮商心理師

🔵職稱:約聘諮商心理師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2
🔵資格條件:
1.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並具諮商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2.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支薪標準:
1.薪點折合金額為140.3元。
2.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支薪標準為6等344薪點至7等424薪點(約新台幣48,263元至59,487元)。
🔵工作項目:
1.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結合社區醫療資源」,提升疑似精神病人轉介效能。
2.辦理社區民眾心理健康促進與專業服務:
(1)擬定社區心理衛生服務年度計畫與執行。
(2)提供社區個案諮商、外展服務。
(3)提供可近性社區心理諮商服務據點、接受他機關轉介並提供心理諮詢、諮商服務。
(4)整合與連結各網絡心理建康服務資源與轉介,及參與網絡聯繫會議。
(5)辦理心理衛生需求或服務方案研究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實際工作地點依本局指派。
🔵聯絡E-Mail:20092690@hc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採線上報名者,請應徵者於113年7月22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明、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本職缺係113年度配合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二期計畫,本局毒防心衛科約聘人員職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徵人公告項下。
(四)聯絡人:江小姐,03-5518160分機10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