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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職稱:課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
(二)無特考特⽤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三)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觀光行政業務。
(二)地方創生業務。
(三)鎮網觀光休閒專區暨竹東好好玩、本所IG粉專維管聯繫窗口。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聯絡E-Mail:20090448@hchg.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本職缺資格者,請於期限內⾄⾏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5.如具語⾔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二)本職缺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三)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員1-2名,倘無適當⼈選,得從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事室陳先生(03)5966177分機62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檔案、文書、庶務管理等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總局)或竹東鎮杞林路71號(竹東分局)
🔵聯絡E-Mail:20095165@hch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6日止,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相片)」內容均須填寫完整且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或訓練)及格證書、現職最近1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應繳證件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二)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03-5518141分機83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4.諳客語者尤佳。
5.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施政研考綜合相關業務。
2.政令宣導相關業務。
3.資訊相關業務。
4.資安專責人員。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聯絡E-Mail:20090448@hchg.gov.tw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人員請檢具以下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退伍令影本。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請檢齊以上證件影本,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郵為憑)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竹東鎮公所人事室收或親送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員A030051),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薪酬:約僱5等280薪點,每月37,800元。
4.僱用期限: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5.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 2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6.連絡電話:新竹縣竹東鎮公所人事室 陳先生 03-5966177 分機621。
※本案職缺為預估缺,若屆時因故未出缺,則取消錄取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4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3.諳客語者尤佳。
4.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1.頭重里里業務。
2.民防、監視器、萬安演習及集團結婚。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聯絡E-Mail:20090448@hchg.gov.tw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人員請檢具以下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退伍令影本。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請檢齊以上證件影本,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郵為憑)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竹東鎮公所人事室收或親送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員A600310),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薪酬:約僱4等250薪點,每月33,750元。
4.僱用期限: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5.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 2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6.連絡電話:新竹縣竹東鎮公所人事室 陳先生 03-5966177 分機62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教保員

🔵職稱:教保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3
🔵資格條件:
應考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0 條第1 項第1 款)
2.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 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教保條例第10 條第1項第2 款)
※102 年8 月1 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知能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依據「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2 條規定,參照附表)
3.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教保條例第8 條第3 項)
4.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教保條例第10 條第2 項)
5.幼兒園助理教保員,應修畢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之課程,並取得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1 條第1 項)
🔵工作項目:
1.幼兒教保、生活輔導與安全維護、輪值、延長照顧(寒暑假)服務。
2.幼兒教材教學設計及擬訂教學目標、協助行政事務。
3.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湖口鄉信義街59 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電話:03-5990514 轉1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6
🔵資格條件:
(一) 基本條件:具良好溝聽協調能力者。
(二) 聘用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醫藥相關科系、公共衛生學系等以上畢業者。
2、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汽車及機車駕照尤佳。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計畫業務。
(二) 協助健康促進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政府衛生局(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新竹縣政府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搜尋履歷表,詳細填寫各項資料及附照片)書面備妥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件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相關經歷證明(包含:汽機車駕照)。
(二)意者附詳細
1、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
2、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計畫-約用人員」字樣,並於113年7月26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蔡小姐收。
3、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通知甄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甄試時間及地點:113年7月31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3樓第3會議室。
5、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之個人應徵資料,會於本次面試後銷毀,恕不退還與通知。
(三)其他說明事項:
1、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17時(彈性工時8:00-9:00,17:00-18:00)。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2、休假方式:一例一休。
3、薪資:依「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支薪 ;學士第一年35,097元/月、碩士第一年40,148元/月。
4、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名,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保留期間若有同職務出缺,可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5、衛生局聯絡人:蔡小姐,03-5518160分機324。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