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竹市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1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學系畢業者,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法制、訴願、國家賠償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法制科)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當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7,800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 (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3年7月1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法制科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科員職代)」。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法制科林科長(03)5216121轉222分機。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30-新竹市
書記
🔵職稱:書記
🔵徵才機關: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626~1130717
🔵資格條件:
1.具身心障礙手冊。
2.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4.具備基礎採購證照尤佳。
5.具學校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小額採購、綠色採購、節能環保等相關業務(請購、下訂、履約、驗收等)。
2.全校冷氣(含冷氣儲值卡)、影印機租用及管理、碳粉匣管制回收及影印用紙採購及管理等相關業務。
3.辦理婚喪喜慶所需之協調、支援與管理等相關業務。
4.公務車租借之採購、派遣及驗車等業務,小額採購保險業務。
5.總務處庫房清潔用品管理。
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300新竹市東區介壽路300號)
🔵聯絡E-Mail:personnel@nehs.hc.edu.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
(一)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以下證件上傳(請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文件請勿翻拍):
1.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一筆銓審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照或合格證書 (如英檢、採購證書…)
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二、甄選流程: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複試(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進入複試者,不另通知。
三、注意事項:
(一)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擇優列候補人員2名,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二) 連絡電話:(03)5777011轉232(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員
🔵職稱:駕駛員
🔵徵才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0-新竹市,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626~1130930
🔵資格條件:
(1)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
(2) 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3) 國中(含)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者。
(4) 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5) 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工作項目:
辦理本署駕駛工作及支援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聯絡E-Mail:garcia326@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總務科長曾國書
03-6677999#260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新竹市立體育場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625~1130719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小畢業。
(2)能負擔清潔工作者。
(3)每週排休二日,需輪值早日晚班,配合場館性質及活動輪值、加班。
(4)配合調動支援其他場館。
🔵工作項目:
(1)場館開放收費工作。
(2)場地設施、設備管理及維護(每日例行性工作包含環境清潔、除草等)。
(3)本場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每月新台幣27,798元整
🔵工作地址:三民網球場:新竹市中央路364-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2.於113年7月19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新竹市公園路295號黃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621138。
3.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924
🔵資格條件:
1. 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 積極任事、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4. 具有汽車職業駕駛執照者。
🔵工作項目:
1. 公務車駕駛。
2. 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
3. 本分署其他駕駛請假或出車時,須臨時支援派車勤務等。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
🔵聯絡E-Mail:wca02115@wra02.gov.tw
🔵聯絡方式:
1. 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2. 一律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 9月 24日止,以掛號寄至「新竹市北大路97號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甄選駕駛」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應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 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5)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6)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4. 面試:
(1)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怒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2)本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調整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候補期間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3)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正式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5. 本案聯絡人:秘書室葉小姐03-5322334轉28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竹市警察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621~1130720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
2.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3.無肢體障礙,協助搬運、架設輪胎輔助工具(面試時實際操作測試)。
4.需備機車駕照。
🔵工作項目:
1.擔任公有拖吊場車輛管理、保管場停車秩序管理、拖吊工調度及指揮事項。
2.臨時性協助本局車輛拖吊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工作地址:新竹市警察局公有拖吊保管場(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48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期滿時如雙方同意繼續約僱,另訂契約。
3.待遇:新臺幣33,750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檢附近照1張)、身分證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
5.請於113年7月20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46新竹市北大路218號3樓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6.經書面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小姐(03)5250382。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侯補2名,列冊侯用,侯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