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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23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凡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
(一) 男、女不拘,但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二)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三) 品行端正、無不良犯罪紀錄(不得為其它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加害人),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一般業務
1.簡易修繕: 水電、簡易木工…。
2.校園綠美化工作:花木修剪、澆水、環境清潔…。
3.公文遞送。
(二)其他交辦事項
1.依主管交辦工作排定時間處理並於期限完成。
🔵工作地址: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新竹市延平路二段7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地址:新竹市延平路二段78號;聯絡電話:03-5381820#841何主任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檢具相關資料逕寄本校總務處(地址:新竹市延平路二段78號;聯絡電話:03-5381820#841何主任),信封併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面試時繳交證件正本驗後發還)
(一)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詳如附件簡章資料)。
(二) 國民身分證(男性須另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三) 最高學歷證明、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
(四) 切結書。
(五) 具結書。
相關資料詳如附件簡章資料。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竹市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1.辦理合作社場輔導業務。
2.人民團體輔導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
2.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王小姐收」,並請註明「約僱人員(辦事員職代)」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302王小姐。
3.聘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錄取分發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待遇:月薪3等220薪點(29,700)聘用。
5.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6.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新竹市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資格。
2.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
3.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4.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1.辦理婦女福利、婦女團體培力、性別意識培力與性別分析等個案服務及方案業務。
2.提供本市兒少福利及親子館等相關服務方案。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兒童少年福利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社工師證照,1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證明文件。
2.進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約聘人員於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於113年7月15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8樓 吳淑楨社工師 收」,並請註明「應徵聘用社會工作員(職代)」,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802。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敘薪標準:
(1)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或碩士學位)畢業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並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以六等三階312薪點(月薪43,773元)起聘。
(2)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且為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依六等二階296薪點(月薪41,528元)聘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約用社工員)

🔵職稱:約用人員(約用社工員)
🔵徵才機關:新竹市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
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
2.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4.進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工作項目:
1、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輔導計畫。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或
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證明文件。
2. 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鄭伊珊小姐 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社工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303鄭社工。
3.待遇:月薪新台幣37,765元,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薪資另計。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930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並領有小客車駕駛執照(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尤佳)。
(三)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面試時繳交)
🔵工作項目:
負責公務車輛駕駛勤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待遇依技工工餉薪點月支報酬34,610~40,510元(另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工作地址: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300192新竹市延平路一段108號)。
🔵聯絡E-Mail:scpz@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本監總務科陳文增先生,聯絡電話:(03)5222577 分機22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15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環安、職安衛、防災、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
2.曾從事污水下水道相關工作或促參計畫提出證明者,或具有相關證照者,得優先進用。
3.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全國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相關業務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及現場監工)。
🔵工作地址:新竹市東區公園路200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新竹辦公室)
備註:本分署得視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地點
🔵聯絡E-Mail:jyuan0718@nlma.gov.tw
🔵聯絡方式:
1.身分證影本
2.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直式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請自行上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4.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5.如有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請一併附上
6.於113年7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戳為憑)寄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下水道工程分署 收(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8995-3782 或 郭科長,電話:02-8995-3916)
7.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8.本計畫係「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計畫,錄取人員係與縣(市)政府簽約並派駐本分署工作,採一年一聘,預計工作期限至115年底,月薪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處理原則」第七點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依實際從事業務屬性分為:(1)辦理下水道工程業務約用人員,月薪為新臺幣43,200元,(2)輔助下水道工程單位或配合單位約用人員,月薪為40,5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