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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時人員

🔵職稱:計時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圖書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其他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6~1130715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具高中以上學歷
(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中文輸入能力。
(二)具備圖書館相關工作或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每月排班至多88小時,需配合排班(含早、晚、假日班),時薪183元(需扣勞、健保自付額)。
(四)不具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本身及配偶之三等內血親、姻親等或三等親內有承攬本館各項業務之關係。
🔵工作項目:
1、圖書管理相關業務。
2、辦理借還書、受贈圖書服務、書籍整理、期刊雜誌圖書整架上架等業務及館舍維護。
3、須配合業務需求,支援或調派林口區各分館。
4、外部單位參訪導覽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新北市立圖書館林口分館暨該該區分館所屬轄館
2.主要工作地點:新北市林口區麗園一街35號2樓(林口東勢閱覽室)
🔵聯絡E-Mail:cad2171700@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須親自簽名,無親自簽名者視同資格不符。
2. 最高學歷證件 (如姓名變更請附戶籍謄本影本,如為大陸人士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請併附臺灣教育機構認可之大陸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僅供身份查驗使用,請以A4紙張列印勿裁切)影本。
4. 上述所需檢附影本資料請親簽或是蓋私章以示核與正本相符,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視同資格不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日期:自113年6月26日至113年7月15日截止。
(三)報名方式:
1. 採電子郵件報名,於113年7月15日前電子郵件寄送cad2171700@ntpc.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新北市立圖書館林口分館計時人員-(姓名)」,以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準,寄達日期逾期者不受理。
2. 採郵寄報名,郵寄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忠孝2路55號4-5樓,新北市立圖書館林口分館 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立圖書館林口分館計時人員」,以郵戳為憑
3.連絡電話:02-26091417#16 陳小姐
(四)採擇優面試,符合資格者將於113年7月19日下午17時前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履歷合適者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非編制人員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6
🔵資格條件:
1.高中(職)畢業以上
2.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紀錄
3.具備主動工作態度及高配合度
🔵工作項目:
1、 協助本所會計及統計調查等相關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應備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
(1)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請使用本所提供之報名表格式,免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5)備有機車駕照者為佳
2.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臨時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請於期限內以掛號寄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秘書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9099551轉1500王先生。
3.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http://www.taishan.ntpc.gov.tw/)訊息公佈之徵才資訊下載「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4.甄選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5.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6.每月薪資27,976元。另每月有調查費、兼職費,平均每月約3,000元(依實際調查件數核實給付)。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

🔵職稱:暫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717
🔵資格條件:
1.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2.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3.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4. 品行端正、具責任感、有服務熱誠,可配合業務於例假日辦理課程、活動與訪視等工作者。
🔵工作項目:
1. 綜理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督導管理(含規劃、考核、執行)
2. 就業服務人員人事管理(含薪資製作、差勤管理)
3. 就業服務計畫總務事項(含財產管理及會計事項)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市依機關業務所需指定之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113年度新北市政府設置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督導」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截止日(113年7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經濟建設科陳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3)。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自本局網頁「公告資訊」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以電話通知,並於通知後7日內報到、簽約,如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
五、薪資標準: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之業務督導員給薪標準第1階計算,月支報新臺幣37,935元整 (含勞健保費及勞退儲金)。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

🔵職稱:暫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3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717
🔵資格條件:
1.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2.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3.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4. 品行端正、具責任感、有服務熱誠,可配合業務於例假日辦理課程、活動與訪視等工作者。
5.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佳。
🔵工作項目:
1. 求職登記、求才及開發職缺
2. 外展服務
3. 推介就業媒合
4. 提供原住民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技能檢定或創業協助等諮詢服務
5. 辦理原住民就業促進研習活動、徵才活動、職涯講座
6. 陪伴族人求職面試
7. 聯繫、訪視企業廠商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市依機關業務所需指定之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113年度新北市政府設置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就業服務員」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截止日(113年7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經濟建設科陳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3)。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自本局網頁「公告資訊」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以電話通知,並於通知後7日內報到、簽約,如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
五、薪資標準: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之業務輔導員給薪標準第1階計算,月支報新臺幣35,235元整 (含勞健保費及勞退儲金)。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廚工

🔵職稱:廚工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石碇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3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719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 外國國籍者,須取得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等情事之一者。各應試人員應填具切結書(附件2),並同意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授權有關機關查證。若事後發現具上開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 性別:不限。
五、 學歷:不限,但需識繁體國字。
六、 須熟識烹飪工作,具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且從事團膳、大型外燴、餐廳相關經驗者。
七、 有中餐丙級廚師技術士證照者得優先錄取。
八、 供膳人員健康檢查合格,繳交三個月內餐飲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公立醫院)。【檢查項目包括:如胸部X光、A型肝炎、肺結核、傷寒、糞便細菌檢查(含寄生蟲卵檢查)、性病等傳染性疾病】,請自付體檢費用。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附件3)。若於錄取後兩周內仍未能提出前開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九、 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負責守法、吃苦耐勞、配合度高、衛生習慣良好、願意與人合作、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十、 願意配合學校需求調整工作勤務者。
十一、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選,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汙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 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九) 有加入幫派或其他不良組織、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十) 有惡意倒債、欠債經人追討者。

薪資標準
一、 有丙證者,每月新台幣28000元整;無丙證者,每月新台幣27500元整。(若可協助煮早晚餐,薪水另加)
二、 勞保暨健保之相關個人自付費用,依政府相關規定分攤,需由個人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三、 依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
四、 年終獎金得酌給或不支付,視經費結餘而定,任職未滿一年者,以任職月份數除以12計算。
五、 相關勞工待遇權益,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六、 福利: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學校供餐日提供午餐、年度食品從業人員體檢、期末聚餐等。
🔵工作項目:
一、 主食、主副菜、湯類、水果、點心等食材之挑揀、清洗、截切、烹調及配膳。
二、 學生用餐完畢,清洗廚房、餐具、湯桶、飯盆,並分類烘乾殺菌及清除垃圾、廚餘。
三、 廚具、設備、器材之清潔維護、衛生安全檢查與整理處置。
四、 廚房各區之清掃消毒及整理整頓工作。
五、 協助食品、物資之檢查與驗收。
六、 協助檢體留檢取樣。
七、 其他臨時交辦之事項。

工作時間
一、 每日工作6小時。
二、 週一至週五:07:30上班;13:30下班。
三、 須配合學校行事調整之。
🔵工作地址:新北市石碇區隆盛里八分寮4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 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1時前,寄(送)達本校(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時間為準)。
(二) 寄(送)達地址:22341新北市石碇區隆盛里八分寮45號總務處營養師收(信封加註應徵自立午餐廚房廚師職務)。
(三) 請繳交下列相關證件:
1. 繳交報名表、切結書、自傳及相關文件各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備妥本人最近3個月内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證件照片一式一張,粘貼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丙級以上烹飪技術士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之影本(無則免附)。
4. 報名表所載之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一律使用A4紙張大小影印(影本請經本人簽章,以示負責)並依序排列裝訂章整齊,證件不完整者不予受理報名;證件如有偽造,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6. 公立醫院健康檢查紀錄表正本或尚未取得者,應填具切結書切結於錄取後兩週內繳交,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項目正常者,始得聘僱)
二、 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
(一) 書面審查: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參加面試, 以本校網站首頁公告及電話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以10分鐘為限,含專業知能、團膳相關工作實務、衛生習慣與態度、專業知識與素養、服務動機、儀容態度、溝通表達能力等。參加人員得現場檢附其他專業證照或書面資料供評審委員參考。
三、 錄取公告:甄選後將於113年8月20日前統一公告本校網路及電話通知。
四、 錄取報到:
(一) 正取:本案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後次日下午3時前(遇假日順延至工作日),檢齊相關證件正本親送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者優先遞補,不得異議。
(二) 備取:本案依實際需要備取列冊候用(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有效),若正取未報到時,則依備取順序遞補。
五、其他
(一) 報考人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二) 錄取人員報到後,若發現有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或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不得為教育人員之情事者,則撤銷任用資格,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三) 錄取人員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等證明文件,如報到後,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發現證明文件有偽造不實者,併移送司法調查機關查辦。
(四) 錄取報到後二週內須繳交公立醫院餐飲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且無法定傳染病。如無法繳交該證明,由備取者遞補,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五) 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恕概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連絡電話:02-26631224轉305 營養師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務行政室-約用行政專員

🔵職稱:醫務行政室-約用行政專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用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1~1130731
🔵資格條件:
學歷:高中以上畢業
薪資福利:
1.初級專員:高中30,763、專科31,616元、大學32,469元。
2.中級專員:專科33,910元、大學34,763元。
3.高級專員:大學40,883元。
其他福利待遇:
1.獎勵金:視醫院營運績效給予回饋,獎勵金另外發給。(試用期間除外)
2.加班費:配合院方加班者,加班費另外發給。
3.生日禮金:800元。
4.進階證照獎金、久任獎金、研究經費補助等。
5.結婚、生育及傷亡補助、員工宿舍、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
工作經驗:
1.具醫療院所批價掛號經驗尤佳,如無經驗,但有學習熱忱亦可。
2.會使用word、excel等文書處理作業。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批價掛號櫃台。
2.健保門診申報。
3.健保住院申報。
4.報表彙整與統計。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本院、蘆洲及土城門診批價掛號櫃台。
🔵聯絡E-Mail:rss3@balipc.gov.tw
🔵聯絡方式:
二、工作時間:日班,須配合支援蘆洲及土城批價掛號櫃台
三、意者請檢附本院簡歷表及相關證件(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本院人事室,並請註明『應徵醫務行政室-約用初級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四、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五、本院實施無菸政策,工作場所全面禁菸
六、洽詢電話:(02)26101660轉1102 張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