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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學歷/檢定要求:各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稅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徵才條件:
1.熟諳電腦操作。
2.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有稅務稽徵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財稅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三重分處(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11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以A4格式紙張備齊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15日前逕寄4103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115號陳嘉隆先生收(電話:02-89712345#315,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三重分處約僱人員(五等)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http://www.tax.ntpc.gov.tw》/資訊公開/ 本處徵才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分處通知當事人,甄試結果將儘速公告周知。
備 註:
1.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預估為113年7月下旬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公告日 (約113年10月)。
2.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3.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802
🔵資格條件: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積極任事、願意學習與付出、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具備電腦文書能力者尤佳。
四、限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工作項目:
一、遞送公文、物品及信件郵寄。
二、廳舍內外環境清潔及消毒工作。
三、協助戶籍資料整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烏來區所(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1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需檢具文件:
一、工友履歷表1份(請下載本公告最下方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四、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2.應徵方式:
一、有意願調任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檢附上開文件,親送或郵寄至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23100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1樓),信封註明「應徵工友」(烏來區所),俾利安排面試事宜。
二、本所將先行書面審查資格條件,擇優通知面談事宜。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非現職工友恕不受理,所繳資料文件亦不退回,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案倘面試人員不符本所需求,錄取人員得予從缺。
三、本所聯絡方式:總務黃小姐,電話:29147675分機10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一)本職缺係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此為約僱5等以28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約為37,800元(二)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3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4月),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三)此二名職缺其中1名為預估缺,須至113年8月30日後進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作業及錄取通知:
(一)意者請檢具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項欄位須詳載,表末請親自簽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開啟附件→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
2.最高學歷證明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影本(請均以A4規格,『由上而下』依序裝訂)。
3.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請於113年7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至【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之2號4樓人事室許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和區公所工務課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資料齊備並合於本所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得列備取名額1-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已獲面試機會者,甄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四)聯絡電話:02-22482688分機686許小姐。
(五)附註:本職缺係有急需用人之需求,如甄選通過經通知後需立即上班,無法配合者切勿報名。
(六)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檢查員

🔵職稱:檢查員
🔵徵才機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
🔵職系:衛生技術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升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具有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級以上程度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資料)。
🔵工作項目:
一、研擬與推動職業衛生相關政策、計畫。
二、研擬、修正職業衛生相關法規與指引。
三、職業衛生危害預防監督檢查業務之研擬及推動。
四、辦理職業衛生相關陳情案件。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聯絡E-Mail:weng@osha.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3年7月22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三、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員(職務代理⼈)

🔵職稱:約僱⼈員(職務代理⼈)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6
🔵資格條件:
1.學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經歷:具公務經驗尤佳。
3.其他:熟悉文書作業軟體、具服務熱忱、學習力佳並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辦理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登記桌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板橋區中⼭路1段161號4樓、13樓)
🔵聯絡E-Mail:AR0590@ntpc.gov.tw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檢附: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於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官網最新消息/徵才資訊/應徵人員應備文件(非編制人員)http://www.cop.ntpc.gov.tw/下載,務必親自簽名並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資格證明
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逕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7613吳小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
2.前項「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另寄 ar0590@ntpc.gov.tw。
3.初審(應徵文件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電腦操作(30%)及面試(70%),電腦操作科目為「文書作業軟體操作」,測驗時間為30分鐘;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且恕不另行通知。
4.初審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筆試及面試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錄取者電話通知報到,未如期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6.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前揭請假人員預計114年1月1日銷假上班,如該員提前銷假上班則僱用期間至銷假上班前1日止)。
7.薪資:3等約僱人員220薪點,月酬金為新臺幣29,700元,另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勞工退休準備金。
8.本案甄選職缺依總分排序名次依序遴用,正取名額1人,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9.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行政助理 (護理師)

🔵職稱:行政助理 (護理師)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1.學歷:具大學以上(含)學歷。
2.具護理人員資格且護理人員考試及格,領有護理人員證書。
3.具學校衛生保健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電腦文書(word、excel)能力。
5.如所需資格條件皆符合,則優先甄選面試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工作項目:
1.新生健康檢查及異常矯治追蹤輔導。
2.一般意外傷害及緊急傷病處理。
3.健康促進講座、訓練及健康促進各項活動辦理。
4.校園傳染病預防及管理。
5.衛材盤點與採購、特約醫院簽訂及審查。
6.學生餐廳及飲水機衛生督導。
7.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與保健組(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約用行政助理(護理師)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alice-liu@ntua.edu.tw。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劉小姐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行政助理(護理師)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大學級行政助理32,646元起薪,專業證照加給最高上限3,500元,視證照等級不同核給(需經職評會審議通過)。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