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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

🔵職稱:法官助理
🔵徵才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99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7
🔵資格條件:
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男女不拘,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並具有下列資格之ㄧ者:
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領有考試院核發之考試及格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財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科技整合法律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相當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社會福利法、勞工法或勞動法、環境法、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證明文件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院: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臺北簡易庭: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6巷1號。
新店簡易庭: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4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即日起至113年7月17日(星期三)止,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簡章及報名表件刊登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項下,請自行上網下載,網址如下:
一、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網址:http://tpd.judicial.gov.tw/
三、聯絡電話:(02)2331-1567轉3040王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護理師

🔵職稱:護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5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5
🔵資格條件: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 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 最近五年內曾任「公立醫院」護士或護理師職務2年以上、或具私立教學醫院護士或護理師職務2年以上者。
(四) 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1(含)以上。
🔵工作項目:
1.臨床護理業務、本職缺需輪值三班。
2.護理行政管理、醫院評鑑業務、護理教育訓練、護理品質監測…等
3.配合業務需要辦理評鑑及督考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聯絡E-Mail:ls10061@lslp.mohw.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填表人請簽名)(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在/離職(經歷)證明影本(6)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1(含)以上證明影本(7)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8)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9)最近5年終身學習時數,或其他公務機關、公會、學會認定之教育訓練且領有證明文件影本(10)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11)最近5年內曾獲選全國性各類績優人員,各公會、學會模範人員、機關各類績優人員證明影本(12)最近5年內曾代理主管職務之證明影本(13)其他醫療臨床相關特殊證照。

※※※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均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上開證明文件等檔案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 請將上述資料(無則免附,未附者視同無資料,倘影響評分,請自行負責)以A4紙影印依序裝訂,於113年7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33351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職缺,或於113年7月15日下午5點前親送本院(迴龍院區)人事室。
(三) 報名應繳資料及證件:應考人報名時應繳文件(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備齊所有證件,以憑審查,恕不補件(資料未齊者,視為資格審查不符),應繳文件等資料依序裝訂成冊,如非正本者應於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本人私章或簽名,以示負責。
(四) 錄取人員報名所繳交證明文件(影本)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面試日期: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任行政助理

🔵職稱:專任行政助理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石碇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PowerPoint、網路應用、影片剪輯能力等)。
(四)具外語(英語、日語)專長,可協助國際教育活動尤佳。
(五)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前科紀錄者。
(六)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或參加優質化前導學校相關之研習或工作。
2. 彙整各項高中前導計畫輔助方案文件資料。
3. 高中前導計畫之會議記錄、資料收集與整理。
4. 協助核銷高中前導計畫及其他計畫之輔助方案之經費。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立石碇高級中學(新北市石碇區隆盛里八分竂4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其餘詳如附件甄選簡章,聯絡電話:02-26631224轉100江主任(工作內容)、轉601、602(人事室)。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廚工

🔵職稱:廚工
🔵徵才機關:新北市三峽區大成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分證者(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
二、國民小學以上畢業。
三、同意簽訂僱用契約並辦理加入勞健保,且自行負擔部分費用。
四、持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檢定證照者尤佳(若無相關證照者須於到職一年內取得證照)。
🔵工作項目:
(一)每日例行工作:主、副食、湯類、水果之撿、洗、切、煮、分發及分置於各班餐車上,並清理廚房、儲藏室、乾料室、截油槽、廚房周邊環境…等。
(二)學生用餐完畢,清洗廚房、餐具、湯桶、飯盆,並分類烘乾殺菌及清除垃圾、廚餘。
(三)午餐相關食材清洗、前處理及截切。
(四)廚房相關之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維護清潔。
(五)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
(六)協助食材、庫房雜貨及乾料之檢查與驗收。
(七)廚房清潔工作。
(八)廚具、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
(九)其他臨時交辦之事項
(十)配送各班的午餐、水果及乳品至各樓層餐車上。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成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三峽區成福路251巷2號)
🔵聯絡E-Mail:AF5241@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每日上班時間為:學期期間上午8時至下午1時30分(中午12時至12時30分休息),共計5小時,並以時薪新臺幣210元支付。勞保暨健保之相關個人自付費用,依政府相關規定分攤,需由個人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二、雇用期間:自113年8月30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一年一聘)。
三、報名及面試地點::
(一)報名送達地點:請填寫「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如下),並113年7月22日前於親自或掛號郵寄(送達本校為憑)至本校總務處(新北市三峽區成福路251巷2號) 。
(二)面試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成國民小學茶藝教室。
(三)聯絡人:午餐秘書陳老師或總務處陳主任。電話:(02)26726521分機130、1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6
🔵資格條件:
1.須為新北市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2.國民小學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工作項目:
1.機關收發文相關業務。
2.一般庶務性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政風處(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檢附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處第一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西側)],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字樣。
(1)工友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
2.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資料亦不退回。
3.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7363 第一科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3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815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各中央機關、學校工友,以下同。
(二) 現於超額機關服務;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
(三)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工友。
🔵工作項目:
一般事務性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分局本部(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聯絡E-Mail:ak0374@thb.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請於113年5月24日前掛號郵寄至「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23867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一律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以從缺且不予通知應徵者。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 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5) 非超額工友須檢附現職機關員額移撥同意書(如附件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