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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應屆畢業生可)

🔵職稱: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應屆畢業生可)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5
🔵資格條件:
◎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學系畢業或大學畢業,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如為社會工作相關科系,請檢附修畢45學分證明書或學期成績單。
2. 大學以上老人照顧、醫療、護理、財務、會計、社會福利、社會等相關系所畢業。
3. 大學以上學歷(不限科系),但具有老人照顧、社區照顧、社區健康營造、社區組織與發展、社會福利等其一相關經驗之人員。
◎亦須符合下列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相關業務(含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銀髮俱樂部、老人共餐等社區工作)。
2.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項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置巷弄長照站整合計畫』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林先生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02),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15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標準:
(1)月薪42,120元,具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之專業人員每月加給1,000元,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加給1,000元。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止(惟案內人員如提前銷假或回職復薪,以僱用至銷假上班或回職復薪前一日止)。
8.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6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業。
2. 視業務需要,需配合加班。
3. 具機車駕照,且需會騎乘機車。
4. 周休二日,休假採排班制。
🔵工作項目:
公園、公園活動中心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皆以A4紙張印製(排列整齊即可,請勿裝訂),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113年07月16日)前,掛號寄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秘書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全以放棄論,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信封註明應徵經建課公園管理員】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簽名,不須檢附(上傳)照片。
(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秘書室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www.banqiao.ntpc.gov.tw/home.jsp?id=ea63572cd5291017)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 機車駕照影本。
5.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徵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四、候補1名,候補期間5個月
五、本職缺薪資為27,976元整,須經試用期3個月,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六、本所秘書室連絡電話:02-2968-6911#323 黃先生。
經建課連絡電話:02-2968-6911#384 黃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職務代理人(綜合規劃科)

🔵職稱:科員職務代理人(綜合規劃科)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4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交通運輸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2.具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能力。
3.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須附戶籍謄本),初審符合條件者,擬優先通知參加面試。
🔵工作項目:
辦理都市計畫、設計、更新及交評、環境影響評估之審議、交通運輸資料蒐集分析審查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局綜合規劃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
🔵聯絡E-Mail:TDHR@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線上應徵:請點選「我要應徵」,並附應徵資料。
(二)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請至新北交通局局網下載非編制人員報名表)寄至TDHR@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綜合規劃科科員職務代理人。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一)最高學歷證件。(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電腦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另擇優增列儲備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四、洽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8483 周小姐
五、工作期間:自113年8月8日至113年高考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日止(約113年12月底)。
六、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37,800元/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2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31
🔵資格條件:
學歷/檢定要求:各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稅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徵才條件:
1.熟諳電腦操作。
2.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有稅務稽徵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財稅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店分處(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以A4格式紙張備齊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31日前逕寄231230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7樓馮芬妮小姐收(電話:02-89148830,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新店分處約僱人員(二等)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http://www.tax.ntpc.gov.tw》/資訊公開/本處徵才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分處通知當事人。甄試結果將儘速公告周知。
備 註:
1.上述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預估為113年8月上旬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公告日 (約114年3月)。
2.月支酬金均為新台幣28,35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3.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4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土木或水利工程相關科系畢業、具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三)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河川區排治理規劃。
2.辦理水利政策行銷及公共溝通。
3.辦理透水保水案件審查查驗相關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1樓西側辦公室
🔵聯絡E-Mail:AK193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 檔上傳至該系統(依序掃描為1個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長證件資料(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 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預約缺,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呂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94。
備註:
1、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2、「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31
🔵資格條件:
學歷/檢定要求:各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稅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徵才條件:
1.熟諳電腦操作。
2.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有稅務稽徵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財稅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店分處(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以A4格式紙張備齊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31日前逕寄231230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7樓馮芬妮小姐收(電話:02-89148830,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新店分處約僱人員(三等)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http://www.tax.ntpc.gov.tw》/資訊公開/本處徵才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分處通知當事人。甄試結果將儘速公告周知。
備 註:
1.上述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預估為113年8月上旬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公告日 (約114年3月)。
2.月支酬金均為新台幣29,7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3.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