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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僅限制轉調期間屆滿前1個月可投件)。
2、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含同職組間或視為同一職組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執行寶高智慧產業園區(已開發範疇)租金、營運、維護、修繕相關業務。
2、規劃及執行寶高智慧產業園區各類活動相關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寶高園區管理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26號)(主要)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4樓)
🔵聯絡E-Mail:AU9768@ntp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2、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相關證件,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3、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之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47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地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特考)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3.具地政、公產管理或法律相關工作經驗。
4.具備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及公文撰寫能力。
🔵工作項目:
1.非公用不動產之管理、公用財產之管理及市有財產開發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
🔵聯絡E-Mail:AQ1896@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詳參閱附件。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最近一份銓敘審定函。
2.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3.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4.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請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所附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二)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巫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8207。
(三)甄試:
1.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2.甄選程序及結果依相關陞遷規定辦理,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本次徵才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人員

🔵職稱:約聘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三芝區衛生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 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2.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辦理社區預防保健服務及地段管理工作。2.醫療保健門診工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12號 三芝區衛生所
🔵聯絡E-Mail:af485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簡式)。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止(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52206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12號 藍護理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362007轉306藍護理長。三、本職缺為護理師職務出缺期間之代理,自錄取通知上班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預估至113年10月底),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月支新台幣37,800元。 四、本次徵才列後補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俟有出缺依序通知遞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 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3. 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4. 無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5. 具警察機關服務經驗,瞭解警察機關勤業務性質者尤佳。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地址:220238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聯絡E-Mail:ao1177@ntpc.gov.tw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應徵者得不檢附照片),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另請併同上開資料電子檔(含完整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妥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資料下載>人事人員徵才相關表件>下載(檔名:本屬人事人員陞遷案件[外補案-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後,將檔案寄至信箱:P29604@ntpd.gov.tw(寄送後請洽警察局人事室蔡先生確認,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3066))。
(2) 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限。
4. 有關本職缺所需資格條件、應備文件及工作內容等事項,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蔡先生(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3066);其他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黃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1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 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地址: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E-Mail:ao1177@ntpc.gov.tw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應徵者得不檢附照片),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另請併同填妥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相關表件>下載(檔名:本屬人事人員陞遷案件[外補案-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後,將檔案寄至信箱:ai4979@ntpc.gov.tw(檔案寄送後,請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歐小姐確認,聯絡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5)。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黃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1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 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人事處(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
🔵聯絡E-Mail:ao1177@ntpc.gov.tw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應徵者得不檢附照片),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另請併同填妥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相關表件>下載(檔名:本屬人事人員陞遷案件[外補案-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後,將檔案寄至信箱:ao1177@ntpc.gov.tw)。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黃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1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