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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學歷
大學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並有相關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2、英語能力有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 (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工廠稽查。
2、銀行優惠融資協助。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3年7月8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紙本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普考經建行政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3、報名表件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張小姐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無需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5)英文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正取1人,擇優備取至多2人,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備註
1、本甄選職務係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5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3,750元。
2、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或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截止之日止。
3、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本公告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47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6
🔵資格條件:
1.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2.具使用機具修剪樹木、除草及洗地,並能使用電腦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全區環境維護:忠烈祠主殿、側殿、園區綠美化及環境清潔。
2.祭典活動:每年3月29日及9月3日協助辦理春秋祭典活動。
3.其他庶務文書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4.勤休時間:
(1)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17時,星期一固定休館。
(2)休假採排班制
🔵工作地址:新北市忠烈祠(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段6巷31之1號)
🔵聯絡E-Mail:AO5981@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具:
1.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新北市政府網站-市府徵才-民政局臨時人員徵才公告最下方下載或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下方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1.紙本報名:以上資料請於113年7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民政局人事室王小姐收(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宗教禮俗科臨時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電子郵件報名:將以上資料於113年7月16日前寄至AO5981@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姓名)應徵宗教禮俗科臨時人員」。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參加甄選人員如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或未符本局需求者,本局得予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四、待遇及其他:
1.待遇:臨時人員27,976元/月(含勞、健保)。
2.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審核。
3.本職缺需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得予續僱。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082王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檢查員-職業安全衛生(10)

🔵職稱:聘用檢查員-職業安全衛生(10)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本職缺為聘用七等一階328薪點($44,280)
🔵職系:
🔵正取:2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具有以下資格之一:
1. 具有國內外理、工、醫、農、教育、管理及其他相關學系研究所以上學歷。
2. 具有國內外理、工、醫、農、教育、管理及其他相關學系大學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 具有國內外理、工、醫、農、教育、管理及其他相關學系大學學歷,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前項資格,大學畢業者須另具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之一。
(三)具有機車駕照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形。
🔵工作項目:
1. 辦理事業單位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相關業務及後續配合事項。
2.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1樓
🔵聯絡E-Mail:AO675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
1. 本處聘用檢查員(職業安全衛生)甄選報名表(無須檢附大頭照)。
2. 最高學歷或學分證明等證件影本(甄選報名表及「理、工、醫、農、教育、管理及其他相關科系所一覽表」請於附件自行下載)。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書)。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以上資料報名時請掃描後上傳,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5. 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二)甄試:合於初審條件者由本處擇優通知面試。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項職缺視成績增列後補1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
聯絡電話:(02) 2253-3299 #803郭先生 #805譚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技士職代)

🔵職稱:約僱人員(技士職代)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4.品性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有行政機關相關經驗者且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6.具汽機車駕照且熟能駕駛。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9樓(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聯絡E-Mail:am3048@ntpc.gov.tw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3年7月15日)前郵戳為憑,以A4格式檢具以下資料:(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如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證件,
掛號郵寄新店區公所人事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課技士約僱職代),如有證件不齊或逾時寄件時,均不予受理;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後補人員2-4名,後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薪資說明及僱用期限:
(1)工務課技士職代1名(月薪37800元):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10月底11月初左右),期滿無條件解僱。
(2)工務課技士職代1名(月薪37800元):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底4月初左右),期滿無條件解僱。

4.聯絡人:石小姐,聯絡電話:29112281轉150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檢查員(勞動條件計劃13)

🔵職稱:聘用檢查員(勞動條件計劃13)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本職缺為聘用七等一階328薪點($44,280)
🔵職系:
🔵正取:2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6
🔵資格條件:
(一)需具有國內外大學以上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以下三款資格之一者: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或以上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對於第一點「國內外大學以上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之條件,如曾修習相關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20學分以上者不得跨科系認定)或具備勞動條件檢查業務實務經驗,服務優良,且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者,則可無須符合相關科系之條件,但仍需具備上述三款資格之一。
🔵工作項目:
1. 辦理事業單位一般勞動條件檢查相關業務及後續配合事項。
2.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1樓
🔵聯絡E-Mail:AO675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
1. 本處聘用檢查員(勞動條件檢查)甄選報名表(無須檢附大頭照)。
2. 最高學歷或學分證明等證件影本(甄選報名表及「勞工、社會及法律相關科系、所一覽表」請於附件自行下載)。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以上資料報名時請掃描後上傳,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5. 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二)甄試:合於初審條件者由本處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範圍為勞動法令相關規定。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項職缺視成績增列後補1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
聯絡電話:(02) 2252-3299 #803郭先生 #805譚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檢查員

🔵職稱:檢查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有銓敘審定為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者。
(三)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四)具公文寫作能力且熟悉Office套裝軟體之操作。
🔵工作項目:
(一)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22046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1樓)
🔵聯絡E-Mail:ae301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資料不齊全者無法參加甄選):
(一)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如戶籍地、現居住地…)、簡要自述(需填寫自傳)。
(二)應徵時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本處取得履歷資料。
(三)請檢附以下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上傳系統:
1.現職派令。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及其他證件(無則免附)。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本處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1至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三)連絡電話(02)2252-3299 #803郭主任 #805譚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