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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稅務員

🔵職稱:助理稅務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財稅金融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7
🔵資格條件:
1.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現任或曾任助理稅務員以上或相當之職務。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軟體)之操作。
4.具宣導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財稅金融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企劃服務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43號8樓)
🔵聯絡E-Mail:AO9027@ms.ntp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逕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並請確認簡歷或履歷資料無誤(請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另下方證明文件請依序掃描併同檢附,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應徵職務身分查驗使用)。
4、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無銓敘部審定函者免附)。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列甲等比例不得低於1/2)。
6、最近5年獎懲令。
甄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由本處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2.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3.聯絡人:曹小姐,聯絡電話:02-8952825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具有地政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淡水區崁頂里中山北路二段375號5、6樓
🔵聯絡E-Mail:ai1314@ntp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3年7月16日前完成報名: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無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如履歷表有列出請提供離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等資料(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3年7月16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6219645分機5600洪小姐。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6.本案薪資為每月新臺幣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1
🔵資格條件:
一、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具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電機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四、熟稔電機工程相關業務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新北市轄內抽水站相關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發包、施工、設備更新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0號
🔵聯絡E-Mail:AK193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依序掃描為1個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長證件資料(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 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呂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94。
備註:
1、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2、「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1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市轄河川區排河道整治及疏濬、防汛道路設施等業務。
二、辦理指定市區排水之設施操作及修繕工程、植栽綠化工程設置等業務。
三、辦理市管水利建造物檢查、防汛期間相關事務工作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1樓(西側)
🔵聯絡E-Mail:AK193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依序掃描為1個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長證件資料(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 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呂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94。
備註:
1、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2、「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工程員

🔵職稱:助理工程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1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河川管理業務及水權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東側(本局水利行政科)
🔵聯絡E-Mail:AK193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依序掃描為1個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長證件資料(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 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呂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94。
備註:
1、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2、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局水利行政科吳專員,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952。
3、「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管理員

🔵職稱:管理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晉升官等訓練合格)無限制轉調情事,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任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近5年考績至少3甲以上。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五)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黃石市場(府中美學專案)。
(二) 管理鶯歌區市場業務(含各類公文處理)。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市場處: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8、9樓
🔵聯絡E-Mail:AK6697@ntpc.gov.tw
🔵聯絡方式:
本案限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投遞履歷參加應徵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及填好自傳存檔,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需另將以下證明文件合併上傳: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現職派令及銓審函
(四)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採購證照等
★前述附件中請勿加附敘獎令。
二、 未依前述文件完整上傳資料者視為不符應徵資格,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 本案甄補,得列正取1名及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另備取人員於本案正取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為備取有效期間,期間內如本處有其他同性質同職務列等職務出缺時,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