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23-新北市 » 第 27 頁

計時人員(現場服務員)

🔵職稱:計時人員(現場服務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2
🔵資格條件:
1.限中華民國國籍須年滿18歲、品德良好,無不良紀錄者(具文化藝術展覽場地服務看管經驗者為佳)。
2.需配合博物館假日開館服務,週休及國定假日排班輪值,並能配合支援館方庶務行政業務。
🔵工作項目:
1.1樓服務臺值館,觀眾服務指引。
2.現場開、閉館準備工作、展示機器開關。
3.展場巡查、展覽設備看管,負責展品安全、觀眾動線指引及參觀秩序維護。
4.服務諮詢、寄物及借物服務、活動報名登記及現場物品盤點。
5.協助活動之展演與撤展等工作。
6.各駐點人數統計、每日工作日誌填寫及現場缺失事項回報。
7.協助館舍營運及現場服務相關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02)29683600分機277 高小姐。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號(府中15)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應徵方式:請於113年7月22日17:00前將以下文件電子檔E-mail至fzfifteen@gmail.com(以電子信箱寄出時間為憑),並於信件主旨註明「現場服務員-應徵者姓名」,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A. 履歷表:請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B.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國外學歷翻譯本需經公證)。
C.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本職缺為預估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
3.工作期間:本職缺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4.工作時間:採二班排班制,工作時段為兩班制09:00-18:00及9:30-17:30,為配合館舍營運時間,每人每月須至少排10個早班、5個假日班(連續假日及春節亦須配合排班),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月不得超過168小時,並得視實際需要配合加班。早班中間用餐休息1小時,不予計薪。實際工作時間及用餐休息時間需配合開館實際需要彈性調整。排班規則依「府中15按時計資人員(現場服務員)工作守則」規定。
5.待遇福利:按時計酬,工資計算標準:起薪時薪依113年基本薪資183元整(依實際排班計算),享勞、健保。
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7.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五等技士職代280薪點)

🔵職稱:約僱人員(五等技士職代280薪點)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ㄧ)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具團隊合作、認真負責好溝通,有機車駕照或採購證照,諳國、台語者佳。
(三) 熟Windows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中打輸入每分鐘30字以上。
(四) 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無該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如具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3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投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力工程、發包、監造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8~9樓
🔵聯絡E-Mail:AK6697@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 請備妥下列文件採「電子信箱寄送報名資料」或「行政院事求人線上系統」擇一報名即可,恕不受理紙本寄送報名資料。
二、 證件須清晰之掃描檔,不接受照相或用照片轉檔之文件,文件不齊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 採郵寄報名者(一)~(三)及(五)為必備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職缺公告附件下載填寫),報名表請勿貼附照片。★(必附)
(二)最高學歷證書掃描檔。★(必附)
(三)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勿縮放裁切)。
(四)駕照正反面、採購證照。(無可免附)
(五)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明或相關工作經驗「服務(離職)證明書」掃描檔。★(高中職畢學歷者必附,未附者視為不符資格)

★★★★★★★★標註「必附」文件而未附者視為應徵無效★★★★★★★★★

上述文件選擇電子信箱寄送報名資料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信箱ak6697@ntpc.gov.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工程科約僱五等職缺-(姓名)」,以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準,寄達日期逾期者不受理。
四、採「行政院事求人線上系統應徵」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將前述(一)至(五)文件結合為1個附件並於該系統職缺下按「應徵上傳」。
五、本職缺甄選自公告截止日起10個工作天內擇優者以電話通知面試,面試後10個工作天內通知錄取者報到,另得擇優備取最多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本處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之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機關首長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六、工作規則及服勤規定悉依勞動基準法、新北市政府相關服勤規定及守則為準。
七、工作期間:自通知到職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八、本職缺為約僱五等技士職代職缺,月支薪額3萬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
四、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五、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道路附屬設施改善工程及申請排放側溝業務。
二、 橋樑巡檢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公所工務課(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聯絡E-Mail:AO5405@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件。(三)現職派令。(四)現職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七) 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八)若具汽(機)車駕照請檢附。
三、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本次徵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5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或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11017轉601楊代理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2-26711017轉152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

🔵職稱:暫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具醫事、護理、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等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衛生企劃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E-Mail:AS6578@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進用期間:自錄取日開始進用。
(二)薪資標準:以280薪點僱用,月支報酬37,800元。
(三)注意事項:
有意者請備齊:
1、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企劃科暫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訊息」下載格式,附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經歷證件影本或相關服務證(明)照及相關證明文件一式3份,於113年7月16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7樓衛生企劃科劉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衛生企劃科暫僱人員」。
2、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筆試(50%)及面試(50%),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http://www.health.ntpc.gov.tw/)公告錄取名單,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局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4
🔵備取:4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具醫事、護理、生技、公共衛生及食品等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報表統計彙製等技能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食品、醫政、護政、藥政、營業衛生、菸害防制等衛生稽查業務。
2.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以280薪點僱用,月支報酬37,800元。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稽查科(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甄選方式: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錄取者將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 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中擇優遞補,未能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正取4名(其中1名為預估缺),備取4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應備資料:甄選報名表、學經歷證件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報名方式:以A4格式檢具下列文件於113年7月2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稽查科曾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1.甄選報名表
 2.學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衛生稽查科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合於初審條件將電話通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2-22577155 # 301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預估缺)(應屆畢業可)

🔵職稱:暫僱人員(預估缺)(應屆畢業可)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
1.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應屆畢業可)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據點督考及管理行政業務。
2.辦理社會福利案件管理、補助及審查相關業務。
3.身心障礙相關社會參與活動辦理。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新版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暫僱人員(轉銜業務)」,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林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98,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16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7,800元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本職缺預估自113年8月1日起出缺)(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8.名額: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