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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3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水利、環工、水保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1.辦理雨水道下水道工程、抽水站工程相關業務。
2.辦理雨水下水道維護管理相關業務。
3.配合豪大雨、颱風輪值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
🔵聯絡E-Mail:AH0814@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下載使用本局新版甄選報名表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wrs.ntpc.gov.tw/home.jsp?id=4448a69be9753ff4)。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請一併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
以上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13年7月23日前親送或郵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許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13.7.23為憑,逾期、未寄送紙本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雨水科)」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註:
1、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2名列備取,備取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同性質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
2、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3、紙本投件者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4、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9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防治人員(應屆畢業可)

🔵職稱:約聘防治人員(應屆畢業可)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4
🔵備取:8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者:
(一) 社工、法律、心輔、社會福利、社會、教育、公共行政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 具有性別、社工、法律、諮商、社會福利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性騷擾申訴案件調查暨審議程序。
2.提供性騷擾被害人服務。
3.進行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
4.其他交辦事項。
5.工作地點:新北市。
🔵工作地址: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
(5)歷任任職工作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工作證明者免附)
(6)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
(7)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約聘防治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62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24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新臺幣4萬4,280元 (328薪點)。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
8.名額:正取:4人;備取:8人(候用期限:5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工科)

🔵職稱: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工科)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交通及土木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2.具有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3.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須附戶籍謄本),初審符合條件者,擬優先通知參加面試。
🔵工作項目:
辦理交通工程規畫改善、人陳案件回復及其它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本局交通管制工程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
🔵聯絡E-Mail:TDHR@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線上應徵:請點選「我要應徵」,並附應徵資料。
(二)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請至新北交通局局網下載非編制人員報名表)寄至TDHR@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交工科技佐職務代理人。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一)最高學歷證件。(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電腦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2名,另擇優增列儲備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四、洽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8483 周小姐
五、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止(約113年10月底)。
六、待遇:25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33,750元/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佐職務代理人(停管科)

🔵職稱:技佐職務代理人(停管科)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機械、土木、建築、營建管理、交通運輸、都市計畫、公共行政、財稅行政、會計、統計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有公務或採購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公有路外停車場招商、停車場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局停車管理科(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一段108號4樓)
🔵聯絡E-Mail:TDHR@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線上應徵:請點選「我要應徵」,並附應徵資料。
(二)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請至新北交通局局網下載非編制人員報名表)寄至TDHR@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停管科)。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一)最高學歷證件。(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電腦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另擇優增列儲備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四、洽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8483 周小姐
五、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止(約113年10月底)。
六、待遇:25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33,750元/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管理員

🔵職稱:管理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9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不得辦理陞遷情事之一。
二、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者,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積極勤奮的敬業態度以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熟悉電腦 office 操作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財產管理(登錄、移動、報廢、盤點、檢查、月報表製作等)。
二、 勞健保業務、校園冷氣(卡)、 停車場管理。
三、 小額採購、總務處年度經費控帳。
四、 校園設施設備修繕報修。
五、 合作社委外、工友庶務委外業務招標及履約管理。
六、 臨時人員管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 (24204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211號)
🔵聯絡E-Mail:am0126@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校管理員預估缺(預計113年9月出缺)。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電子化方式報名: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填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完整上傳。如有上傳問題請再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AM0126@ntpc.gov.tw 信箱(信件主旨為:應徵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113年度總務處管理員甄選)並應於上班時間以電話確認本校已收受資料(逾期不受理報名)。聯絡電話:02-22766326分機251 聯絡人:陳小姐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錄取,亦恕不通知;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佐理員

🔵職稱:佐理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移民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1.本職缺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2.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3.對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移民法規熟悉,或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4.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者尤佳。
5.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6.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7.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1.辦理服務站公文登記桌、公文歸檔、檔案管理及各類首長信箱收發文傳遞等相關業務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35號1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之「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佐理員(約僱人員)外補作業」內下載,填妥後將報名表及檢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113年7月24日)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人事室編制任免科姚小姐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8樓),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新北市服務站佐理員(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另請將報名資料電子檔寄至姚小姐之電子郵件信箱(cherylyao@immigration.gov.tw),逾期不予受理。
2.聯絡電話:
(1)報名資訊請洽02-23889393分機2875姚小姐。
(2)工作內容請洽02-82282090分機319莊小姐。
3.檢附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4)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6)如有語言檢定證書、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資料影本,請一併檢附。
(7)報名表。
4.本案擇優3至5倍錄取名額人數並以電話通知面試。
5.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須返還報名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月。
8.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