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臨時人員(工作地點:新莊地政事務所)
🔵徵才機關: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具有地政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薪資:新臺幣27,976元(嗣後依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薪資規定辦理)。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3號(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聯絡E-Mail:ag5938@ntpc.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務為不定期契約,月薪27,976元,實際工作地點為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3號(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意者請檢附下列表件,以A4格式依下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以最新格式報名表投件,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reurl.cc/L71g5e或本公告下方附件下載填寫,並請填寫白天聯絡電話及親自簽名;未使用最新格式報名表或未簽名者,視同不符投件資格)、(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5)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6)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等資料(無則免附)。
2.請於113年7月19日前以「掛號」寄至224204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3段32號「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逾期報名或以平信郵寄導致延誤面試者均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支援新莊地所)」),聯絡電話:02-24974106分機600林先生。(電子信箱僅提供履歷或證明文件補件,投件請仍以親送或掛號郵寄為憑)。
3.經本所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4.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職缺數2倍之備取名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相關職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23-新北市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
4.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徵。
🔵工作項目:
工務課土木、建築、水利工程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聯絡E-Mail:ab1982@ntp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報名日期:自113年7月10日起至113年7月24日止。
2.報名方式:紙本報名,意者請於113年7月24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郵寄寄達本所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區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莊區公所工務課5等約僱職代」,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1)收件單位:「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
(2)郵寄地址:「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3.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檔),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請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6)本案所蒐集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正取1名,並擇優得酌列備取1名,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另行通知並辦理僱用相關事宜。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註:
1.本職務係代理工務課技士職缺列113年地方政府三等考試任用計畫所遺業務,僱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預計114年3月左右。
2.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僱用薪點:280,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整。
3.本甄選未盡事宜,依現行相關法令之規定。
4.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6308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處理森林、農業、地政或自然資源等相關關事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3.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4.具原住民身分者、身心障礙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辦理原住民族農、林業經營管理政策推動事宜。
2.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經發處產業科)
🔵聯絡E-Mail:mwc2wu@cip.gov.tw
🔵聯絡方式:
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分配日前1日止(約12月中)。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折合新臺幣37,800元支給。
2.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及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等其它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聯絡電話:(02)89953383,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等相關工程科系所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市轄河川區排河道整治及疏濬、防汛道路設施等業務。
2.辦理指定市區排水之設施操作及修繕工程、植栽綠化工程設置等業務。
3.辦理市管水利建造物檢查、防汛期間相關試務工作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1樓
🔵聯絡E-Mail:AH0814@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下載使用本局新版甄選報名表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wrs.ntpc.gov.tw/home.jsp?id=4448a69be9753ff4)。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請一併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
以上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13年7月23日前親送或郵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許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13.7.23為憑,逾期、未寄送紙本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養護科)」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註:
1、本次徵才正取2名,另得擇優1~2名列備取,備取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同性質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
2、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3、紙本投件者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4、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9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督導人員
🔵職稱:約聘督導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者:
(一) 社工、法律、心輔、社會福利、社會、教育、公共行政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 具有性別、社工、法律、諮商、社會福利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應具有辦理性騷擾防治相關業務2年以上經驗。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六、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提供工作人員執行性騷擾防治業務行政及個案督導。
2.列管性騷擾申訴案件執行進度。
3.性騷擾防治工作教育宣導。
4.工作地點:新北市。
🔵工作地址: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
(5)歷任任職工作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
(6)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
(7)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約聘督導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62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24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新臺幣4萬8,600元 (360薪點)。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
8.名額:正取:2人;備取:4人(候用期限:5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3
🔵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水利、水保、環工等相關科系。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輪值者尤佳。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一、辦理河川工程及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
🔵聯絡E-Mail:AH0814@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下載使用本局新版甄選報名表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wrs.ntpc.gov.tw/home.jsp?id=4448a69be9753ff4)。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請一併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
以上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13年7月23日前親送或郵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許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13.7.23為憑,逾期、未寄送紙本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河工科)」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註:
1、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2名列備取,備取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同性質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
2、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3、紙本投件者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4、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9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