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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等暫僱人員

🔵職稱:5等暫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暫僱5等280薪點,薪資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地籍資料查對彙整、公文處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薪酬:暫僱人員5等280薪點,薪資37,800元。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2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4,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地籍科5等暫僱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AH3076@ntpc.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地籍科5等暫僱人員」)。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5.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7
🔵資格條件:
1、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2、 品行端正、認真負責、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與嗜好。
3、 「新北市政府」各機關關學校編制內「現職」技工或工友且任職機關同意移撥者。
4、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協助辦理檔案管理及資訊管理業務
2、 協助一般行政庶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於 113 年 7 月 17 日(星期 三 )前郵寄「新北市坪林區公所秘書室收」(地址:233201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秘書室技工」與白天聯絡電話。
1、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表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v.gov.tw)→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本屬非編制人員(徵選報名表)下載。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資料、學經歷、證照、自傳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皆以A4影印)。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二、本案聯絡人:黃然媃小姐 聯絡電話:02-2665-7251轉229。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非現職技工工友恕不受理,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次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備取人員一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五、薪資報酬:新臺幤32,210~38,110元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代理辦事員)

🔵職稱:約僱人員(代理辦事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中和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9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2、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3、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1、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證明文件核發。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236號4樓(近捷運南勢角站1號出口)、員山辦事處(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3號3樓)或民享辦事處(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37號2樓之1)。
🔵聯絡E-Mail:af8828@ntpc.gov.tw
🔵聯絡方式:
1、請檢附並備齊下列資料:(1)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友善連結」下載,含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及經歷證件。(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4)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證明文件。以電子郵件投遞者,應徵資料請合併為一個PDF檔案【檔名:應徵辦事員約僱人員+姓名】並於113年7月19日前寄送至AF8828@ntpc.gov.tw;以郵寄者,以上資料除報名表外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並於113年7月19日前逕寄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236號4樓林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495759#505,並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代理辦事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未備齊者恕不受理,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2、先以書面初步審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項甄選擬代理之職缺,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擇優遞補,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4、擇優得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自代理人員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逾期失效),其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5、待遇月支新臺幣29,700元。
6、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0月23日止。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獸醫、森林或生命科學、動物等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或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
2.可以忍受動物糞尿、臭味及屍體,具有工作熱誠、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足以勝任所有指派之工作者。(請考量自身情況報名,自行評估身心負荷能力)。
3.能配合輪值假日或臨時加班事項。
4.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應領薪資為新台幣3萬7,800元整。
5.具汽車駕駛執照,且具駕駛經驗尤佳。
6.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踴躍投件報名(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文件)。
7.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野生動物救援、野放及照護。
2.動物救援、捕捉案件管理。
3.案件查緝。
4.海龜、鯨豚救援相關業務。
5.動物展演。
6.環境敏感區查詢。
7.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2206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16巷10號1樓)
🔵聯絡E-Mail:ak7501@ntpc.gov.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並以A4尺寸紙張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填寫表內資料,末頁請簽名,報名表檔案請至本處官網一下載專區項下下載)
2.身分證影本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4.如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5.工作時間:原則上午為8時至12時,下午為1時至5時,業務需配合輪職假日或加班。
6.關於職缺之工作內有疑問請電洽本處經濟動物組組長,電話02-29591781分機1263;其餘問題請洽人事室陳先生分機1239。
7.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牌利本處郵寄。
8.本次徵才除公開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9.上揭履歷資料請於113年7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16巷10號1樓人事室陳先生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1.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具服務熱忱。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具汽、機車駕照者佳。
4.具工程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收費廣告欄張貼。
二、配合災情查察。
三、違章查報(含招牌、障礙物)。
四、臨時道路使用申請。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xizhi.ntpc.gov.tw/index.jsp )「業務專區/人事室/其他表單申請」下載「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於報名表「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或蓋章;敬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汽、機車駕照影本
4.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於113年7月17日前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信封上應註明應徵職稱「工務課臨時人員」與白天連絡電話。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三、本次公開徵選,依名次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後補資格。
四、聯絡人及電話:02-26411111轉209 陳課長。
五、薪資標準:新臺幣27,976元/月。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本所郵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4等 25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1.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並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統計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xizhi.ntpc.gov.tw/index.jsp )「業務專區/人事室/其他表單申請」下載「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汽、機車駕照影本
4. 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於113年7月17日前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信封上應註明應徵職稱「會計室職務代理人」與白天連絡電話。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三、本次公開徵選,依名次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後補資格。
四、聯絡人及電話:02-26411111轉366 李主任。
五、薪資標準:約僱4等250薪點 新臺幣33,750元/月。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俾利本所郵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