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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都市計畫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公務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土木工程、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工作項目:
本職缺報到後支援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辦理以下業務:
一、辦理營造業業務
二、辦理營建剩餘土石方業務。
三、辦理營建事業廢棄物、資源再生利用管理業務。
四、辦理都市計畫審議行政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38號
🔵聯絡E-Mail:s051288@tcd.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應徵人員於113年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職缺應徵」系統,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城鄉發展分署人事室李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工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2772-1305轉302李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49)2352911轉135曾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