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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實習處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實習處技佐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實習處專案活動推動與執行、專案經費列管與核銷、國中技藝競賽、國中技藝班、國中育樂營等行政事務。
(二) 實習組相關業務協助。消防設備定期檢修與維護及協助申報。
(三) 熟諳電腦文書與簡報能力。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手續: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於本(113)年07月18日(星期四)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送243084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人事室收(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實習處技佐職務代理人)。
(二) 檢具文件:
1. 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務請親自簽名)。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行政機關或學校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後果自行負責。
(三) 甄試程序: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 正取1名、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校網站。
(五) 聯絡電話:02-22963625轉801人事室陳先生。
(六) 其他事項:本職缺係實習處技佐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缺,僱用期限至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無條件解僱。月酬標準以約僱3等250薪點,新台幣33,750元支薪。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