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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職稱:課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
(二)無特考特⽤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三)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觀光行政業務。
(二)地方創生業務。
(三)鎮網觀光休閒專區暨竹東好好玩、本所IG粉專維管聯繫窗口。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聯絡E-Mail:20090448@hchg.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本職缺資格者,請於期限內⾄⾏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5.如具語⾔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二)本職缺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三)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員1-2名,倘無適當⼈選,得從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事室陳先生(03)5966177分機62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