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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最近2年年終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
三、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辦理轄內各校運動組訓及參賽經費補助事宜。
二、辦理運動比賽績優獎勵金發給。
三、補助市長盃運動比賽。
四、體健相關業務簽辦。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苗栗縣頭份市公所(35143 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聯絡E-Mail:h011@dns.toufen.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掃描以下文件為一個檔案後上傳,為避免檔案太大無法上傳,上傳前請予以壓縮。應上傳附件如下:
1. 現職派令
2. 最近銓敘部審定函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7.英語、客語或其他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
二、經初審合格者,俟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本所錄取1人,無適合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人,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37)663038轉分機1220顏主任或1222王小姐。
四、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客家文化課徐課長,電話(037)663038轉分機150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