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10-臺北市 » 科員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行政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3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
3、具國家經建、農業經濟或產業發展政策與計畫審核之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4、具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資格。
5、具國家經建、農業經濟或產業發展規劃及管理專長。
6、熟悉電腦操作(如:Word、Powerpoint),速錄能力強尤佳(將於面試時進行3-5分鐘測驗)
7、工作認真、品德良好、具團隊合作精神。
🔵工作項目:
1、國家經建政策與計畫業務案件之簽辦。
2、農業經濟政策與計畫業務案件之簽辦。
3、產業發展政策與計畫業務案件之簽辦。
4、以上三者擇一,視錄取人員之專長分派。
🔵工作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聯絡E-Mail:cwli3@ey.gov.tw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經濟能源農業處科員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