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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職稱:約僱人員(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三等220薪點,月薪29,7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年齡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在有效期限者。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Internet、Office(word、excel)等軟體操作。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工作項目:
(一)協助教學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
🔵聯絡E-Mail:52200u@tp.edu.tw
🔵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人事室陳先生或蘇小姐 連絡電話:(02)23019946分機161或162
(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官網下載,建議使用chrome較能正常開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