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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員

🔵職稱:專員
🔵徵才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
(二)任用資格:
1. 具備相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特種考試三等(乙等)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綜合行政職系相關類科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各款之情事。
(三)專業能力:
1. 須具採購證照。
2. 具備總務相關工作經驗,且能配合科內業務需要,執行職務及職務調整、輪調者尤佳。
(四)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主動服務之工作態度。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辦公場域管理及行政庶務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聯絡E-Mail:TLL@cspt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大學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於113年7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專員)逕寄本會人事室。並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www.csptc.gov.tw之最新消息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後,於收文截止次日內,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本會(human@csptc.gov.tw)。聯絡電話:(02)82367171。(曹小姐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