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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8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工作項目:
(一)協辦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工程勞務採購招標作業及履約管理事宜。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聯絡E-Mail:gz_12026@gov.taipei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7⽉18⽇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三)本總隊工程專業人員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 (四)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五)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