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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助理

🔵職稱:業務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
二、熟稔一般行政業務,具電腦文書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能力。
三、人際互動良好,具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溝通協調能力與服務熱忱。
四、具備汽車駕照(需支援活動)。
五、具公文撰寫能力及政府採購人員基礎尤佳。
🔵工作項目:
(一)、計畫經費管控請領核銷。
(二)、清潔及電腦租賃採購。
(三)、行政事務、活動支援協助。
(四)、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E-Mail:1001686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二)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三)國民身分證
(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五)工作經歷證明
二、請於113年7月15日以前(本局收件日期為憑),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身障就業科業務助理職缺】(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並以A4大小列印,依序由上而下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平放裝入信封內)。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繕打收件者姓名、地址,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業務資訊-人事服務專區-人事業務表單下載專區】下載(網址: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66&s=967401)並繕打內容後,逕傳呂先生80017157@mail.tycg.gov.tw(03-3322101轉6814)。
六、工作報酬:薪資31,185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
七、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職務為113年度就業安定基金所聘用之約用人員,如因經費來源終止或考核未達續僱標準,則不予續僱。
八、本職缺為預估缺,並自113年8月1日實際出缺。
九、本次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
十、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呂先生,03-3322101#6814、68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