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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月薪新臺幣32,210元至38,110元(薪點120至170,尚未含加班費;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有效期間:1130705~1130930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地方及直轄市均非屬之)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二)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如具備職業大客車或大貨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三)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身體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五)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本署公務車輛輪值駕駛勤務、公務車輛平日清潔保養維護、支援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機關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
🔵工作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75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下載,聯絡人:總務科陳坤榮,聯絡電話:(049)2242602分機20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