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23-新北市 » 助理員

助理員

🔵職稱:助理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6
🔵資格條件:
1.須具下列資格者: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工作項目:
1.訓練、文康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職缺係本分局缺派人事室服務,預估缺)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聯絡E-Mail:lusaka806@rbnreo.gov.tw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相關證明文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5.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6.連絡人:葉彥芝 ,電話:(02)82286888轉1201,e-mail:lusaka806@rbnreo.gov.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