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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助理

🔵職稱:專任助理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
2. 男女皆可,男性需役畢。
3. 嫺熟Office軟體應用(需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能力)。
4. 熟悉學校行政體系為佳。
5. 具工作熱忱、專案規劃與獨立作業能力,善於人際溝通,積極負責且配合度高。
6.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及原住民,優先進用。
🔵工作項目:
1.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甄選入學及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管道備審資料,參採高中
職學習歷程檔案,訂定評分準則。
2. 四技日間學制總量內核定名額入學管道(特殊選才、聯合甄選入學、聯合登記
分發)招生、宣導、疑義回覆、學生資料(含成績)收集及統計分析。
3. 辦理校務基本資料庫填報事宜(日間招生、轉學、招生管道)。
4. 協助本校各系有效運用技專評分輔助系統,辦理招生作業。
5. 結合本校校務研究(IR)資料庫系統與招生改進及學生輔導之作法。
6. 建立本校招生專業人才團隊養成。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上班時間:自113年8月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以正式進用訂約日起算)。薪資:每月薪資34,577元,享勞、健保、年終獎金及退休金。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本校臺北校區教務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包含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如資料不全致無法聯絡請自行負責)、電子信箱、學經歷、專長等(A4規格紙張直式橫書,勿超過2頁)。
2. 身分證影本。
3. 最高學經歷證件(學位證書)影本。
4. 113年7月19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allen1997@ntub.edu.tw,信件主旨:應徵選才專案辦公室計畫專任助理。
5.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若資格未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或函復。
6. 如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職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38、李先生。
7. 本案視甄審成績得酌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另行公布於本校教務處網頁「公告訊息」或電話通知。
備註:
(一)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二)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之情事。
(三)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