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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5
🔵資格條件: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規則第5條第1項,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應屆畢業可)。
🔵工作項目:
受理保護性案件通報及篩派案。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adbb16502b55a98a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本中心、2.親自處理之個案工作報告1份(應經處理掩蓋以無從識別特定人員,應屆畢業者得以實習工作報告代替)、3.最高學歷證件、4.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之修課證明文件(如實習證明、專技社工師考試入場證),無者請附歷年成績單、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篩派案聘用社工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趙小姐收,聯絡電話:02-89653359#2432,將隨時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甄選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至多2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二)相關條件:
1、應屆畢業者或無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經驗者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表33專業人力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296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39,960元。
2、另具有1年社會福利直接服務經驗者,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表33專業人力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312薪點起聘,惟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碩士與社工師證照擇一),以328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43,243及45,46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