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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衛生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 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大學藥學、醫事技術、食品、農業、公衛、生物科技及醫學等相關系所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具英語能力優者尤佳。
(三) 工作積極進取、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四)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五) 優先進用符合上述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工作項目:
(一) 本署與各國雙邊合作事務及交流事項。
(二) 辦理本署參與國際組織(如:WHO等)案件。
(三) 辦理本署政策宣導等相關事務。
(四) 接待來署外賓或辦理陪同長官接見外賓等業務。
(五) 辦理行政庶務事項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聯絡E-Mail:nishimoto@fda.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相關資料: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大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2.現職派令影本。
3.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非現職人員於前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請同時檢附前開資料,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科員」,逕寄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未依本職缺公告檢齊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六)洽詢電話:(02)27877922謝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