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聘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衛生所醫療門診。
2.公共衛生及地段管理等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平溪區公園街1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護理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於期限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本所(226001新北市平溪區公園街17號人事管理員收),聯絡電話:02-24951015人事管理員謝小姐或黃護理長,應徵者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本職缺為護理師出缺期間之職務代理,按月支給約聘6等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整,代理期間自錄取通知上班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
三、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為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