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司機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駕駛
🔵職系:司法行政
🔵正取:4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820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三) 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負責本所公務車輛駕駛、輪值值班勤務、公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公文遞送、為民服務業務、環境清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82444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薪資待遇:薪資範圍為新臺幣28,110元至36,775元間;實際核算方式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二、檢附文件: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影本,倘具職業大客車執照者影本請一併檢附。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或證明書)。
(六)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
(七)其他專業證照或專長證明(例如: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電腦文書能力等)(無則免)。
三、詳細資訊可至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處下載甄選簡章詳閱。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