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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628~1130831
🔵資格條件:
一、必要條件:
甲:應聘助理教授
(一)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頒授之建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國外學歷證書需符合教育部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證辦法]之相關規定)。
(二) 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惟104年1月14日前已聘任為專科以上學校之編制內具講師以上合格教師證書,且服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三) 專長須為建築設計及建築技術相關專業領域,並檢附建築設計作品集,如為共同合作之作品,須於作品集中呈現申請人在該作品之參與工作說明。
乙:應聘助理教授級專業及技術教師
(一)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頒授之建築相關領域碩士學位(國外學歷證書需符合教育部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證辦法]之相關規定)。
(二) 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惟104年1月14日前已聘任為專科以上學校之編制內具講師以上合格教師證書,且服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三) 須符合「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聘任暨升等資格審查辦法」及「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建築科專業及技術教師聘任暨升等資格認定基準」助理教授級專業及技術教師之相關資格。
(四) 專長須為建築設計及建築技術相關專業領域,並檢附建築設計作品集,如為共同合作之作品,須於作品集中呈現申請人在該作品之參與工作說明。
(五) 建築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九年以上,具有特殊專業實務經驗、造詣或成就者。
二、其他有利審查條件:
(一) 具建築設計及建築技術相關課程至少三門之授課計畫(包含課程設計內容、教學方法及質、量化學習成效評估指標之計畫書)。
(二) 能開授建築設計、建築數位表現法、建築法規及敷地計畫等相關課程。
(三) 5年內具以下條件者尤佳:
1、 具豐富建築設計實務經驗,且有具體成就可供審查文件。
2、 具有建築師資格、有技能檢定證照輔導經驗或相關證照者。
3、 發表之學術期刊論文。
4、 主持(限計畫主持人)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且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之文件,如相關之技術報告。

徵才資料,詳見本校官網:https://personnel.ntc.edu.tw/p/404-1007-24189.php?Lang=zh-tw
🔵工作項目:
一、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
二、需配合科開課、協助撰寫與執行各類計畫及擔任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950 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汪怡君助理089-226389#2701或2700
e-mail:yichun@ntc.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