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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助理

🔵職稱:工程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比照約僱五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資訊、電機、機械等工程相關類科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工作項目:
(一)具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二)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規劃設計監造維護暨相關行政業務,並配合業務需求出差及加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填妥履歷表,併同學歷證明(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以A4紙張裝訂成冊,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三)薪資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起薪。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