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五)各機關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工友(含技工駕駛)。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有上開情事者,請勿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辦理本署、署外辦公室公文遞送、環境清潔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待遇依工友工餉薪點90~150,月支報酬新台幣28,360~35,430元。
🔵工作地址:本署(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及所屬辦公室(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52號、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一段5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願移撥者,僅限以通信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31日前送達本署(以本署收受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應檢具資料如下:
◎履歷表。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出具之三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體檢項目含胸部X光檢查,體格檢查表為「勞工一般體格檢查表」)。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工友(含技工、駕駛)甄選個資查詢同意書及無親屬關係具結書1份。(請來電承辦人索取檔案)
3.面談甄選:經本署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評選後,各擇優錄取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逾期、資格不符或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