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621~1130719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駕駛、技工,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具備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及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公務車、警備車駕駛、遞送公文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聯絡E-Mail:tcdz11100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ㄧ)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 (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三)報名日期:請於113年7月19日下午17時00分止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徵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1個月。
三、本所總務科巫家宏先生,聯絡電話:(04)23853880 分機1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