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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檢驗師

🔵職稱:醫事檢驗師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1
🔵備取:0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614~1130726
🔵資格條件:
(一)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醫事檢驗相關科系所畢業。
(二)專業證照:具醫事檢驗師證書。(本年度考取醫事檢驗師,尚未領到醫事檢驗師證書者,得檢付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
(三)熟悉電腦操作與Office軟體應用。
(四)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專科薪資與大學相同: 48,800 元整。
3.尚未領到醫事檢驗師證書者,
執業登記前,每月薪資以原薪資8折計算,39,040元,
俟執登後,無地區醫院工作經驗6個月者,試用期3個月以原薪資9折43,920發給
4.經試用三個月考核符合資格三年簽約金200,000元整(中途離職需按比例返還)
5.續約契約醫事檢驗師原簽約金支領期限期滿後起算,每服務滿一年,發放留任獎金12萬元整。
🔵工作項目:
(一)臨床一般(尿液、糞便)血液血庫、臨床生化、血清免疫、細菌檢驗。
(二)上級主管臨時交辦事項、綜整及匯辦事項等。
(三)需輪值三班等相關工作。
(四)無經驗亦可,有檢驗經歷者尤佳。
(五)試劑庫存管理及品質管理相關業務等相關工作。
(六)本科TAF認證相關業務執行,資料製作。
🔵工作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E-Mail:shihju@vhyl.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vhyl.gov.tw)「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13年7月26日前掛號郵寄本院或送達憑辦
(以收到為憑,逾期未送達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醫檢師職缺)。
(二)應檢附報名證件:(請以A4大小紙張備妥相關資料)
1.外補甄選報名表。(請於本院網站下載,不得使用自訂或其他格式)
2.個人履歷:請說明以下領域的經驗
(1)臨床或專業能力:請說明並列舉在臨床檢驗經驗。
(2)行政能力:請說明並列舉在行政方面的經驗,推動科室行動方案經驗者尤佳
(3)品質管理能力:請說明曾經執行或參與的品質管理工作經驗,能運用適當品管工具或措施(如醫院評鑑、TAF)者尤佳。
3.醫事檢驗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本年度考取醫事檢驗師,尚未領到醫事檢驗師證書者,檢付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
6.醫檢師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三)收件日期:113年7月26日下午17時止,以送達本科收到為憑。
(四)考試日期:另行致電通知。
(五)甄選方式:審查專業證照、口試及筆試。
筆試(佔70%):採選擇專業相關試題。
口試(佔30%):評量儀態(禮貌、態度、舉止),
言辭(語言、表達能力),
才識(志趣、問題判斷、經驗),
綜合能力(專業能力、共同心能力)等。
(六)其他注意事項:
1.與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為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請勿報名。
2.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八)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九)甄選日期若遇不可抗拒之情況時,本院會優先通知已收件之甄選人員。
(十)通信報名地址: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病理檢驗科;
聯絡電話:03-8883141轉5300或 5302;
聯絡人:病理檢驗科;王詩如。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