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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425~1130822
🔵資格條件:
一、旨揭駕駛需為中央機關所屬(地方及直轄市均非屬之)各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含工友、技工)者。
二、有意願移撥至本分署者,請於113年8月22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分署(以本分署收件日為準),外信封請註明應徵駕駛;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如逾期、資格不符或非屬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退件)。
三、應備文件如下:
1.甄選履歷1份(如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及獎懲影本1份。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2萬8,680元至3萬8,110元。
五、資格條件經本分署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日期,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日期到職服務;詳情可另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及本分署網站公告內容。
六、檢附履歷表及甄選簡章各1份。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8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電話:03-3579573,分機:1006,聯絡人:黃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